2018年公司分立流程怎么走
发布时间:2019-08-16 15:33:15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2018年公司分立流程怎么走呢?针对2018年公司分立流程怎么走的问题,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拟分立公司名称预核准
名称预核准需提供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二、签订分立协议、股东会决议、编制分立前审计报告
三、办理分立公告
四、公告期满45日内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供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五、办理分公司新设流程
公司设立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公司分立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会有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促使了法律法规的健全,从而保障了人民生活的质量。要是您对我国法律法规存在有疑惑,欢迎您进入进行法律知识的咨询。选择我们,您们的权益将会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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