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系列减税举措惠及中小文化企业
发布时间:2020-10-24 0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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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国文化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利用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具有很大的空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近日指出,国家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先后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关税及其他税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未来一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执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减税政策将使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中获得实惠。
这些举措包括: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5年,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2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1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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