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11:49:15
关于召开“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5 生效日期: 2003-09-25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布文号: 国权办[200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为进一步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规范版权执法程序,提高版权执法水平,国家版权局决定于2003年10月21日—24日在海南省召开“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0月21日—24日(10月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海口市黄金海景大酒店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7号
电话:0898——68537718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或副处长一人;
2、邀请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成都、青岛、武汉、深圳、珠海、长沙、西安、广州、苏州、石家庄、郑州、济南市版权处处长或副处长一人;中心城市与会代表由省版权局负责通知。
3、特邀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同志各一名;
4、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局)负责同志各一名。
四、参加会议人员费用:
会议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在会期间的食、宿费及会议经费由国家版权局承担。
五、各地版权局要求增加与会代表的,费用自理,并请于10月10日前与国家版权局版权司联系。
六、请各单位与会同志务必于2003年10月10日前将回执表传真到我局和海南省版权局。需要接机的会议代表,请将到达的航班电告海南省版权局会务组。
国家版权局联系人:郑全来 郑向荣
联系电话:010—65276930或65216767
传真:010—65280038
海南省版权局联系人:吕军
联系电话:0898—6533789
传真:0898—65337894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会议日程
10月21日 全天报到
10月22日
上午:
8:30—9:00 开幕式
9:00—9:30 国家版权局领导讲话
9:30—10:00 版权行政执法程序应注意的事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景滔
10:00—10:10 休息
10:10—11:10 关于版权行政执法应该注意的若干程序问题
广东省版权局河南省版权局
11:10—12:00 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的关系问题
上海市版权局 湖南省版权局
12:00—14:30 午餐和午休
下午:
14:30—15:30 新技术给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国家版权局 浙江省版权局
15:30—16:30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问题
北京市版权局 四川省版权局
16:30—16:45 休息
16:45-17:45 版权行政执法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问题
江苏省版权局
18:00 晚餐
0月23日 分组讨论
10月24日 上午大会总结闭幕
附:报名回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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