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网络著作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影视作品成“重灾区”
发布时间:2019-08-09 18:25:15
,与2014年相比,2015年该院受理涉网络著作权案件共471件,数量增长了近一倍,占知产案件总数的80.1%;2016年仅第一季度受理涉网络著作权案件共395件,占知产案件总数的83.33%,涉网络著作权案件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所占比例均处于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影视作品领域成为涉网络著作权纠纷的“重灾区”,其主要问题表现为诉讼标的额高,侵权纠纷中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较为突出等。
,通过对有关涉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发现,涉网络著作权案件中主张权利的作品类型主要涉及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被诉主体主要是网络科技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网络视频播放及下载、网络游戏开发运营、计算机网络服务等。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涉网络著作权纠纷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许多影视作品的权属认定难,例如许多电影、,而是经过多次授权、,因此经常出现授权主体不完整、授权链条不清晰、授予的具体权利及权利行使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同时还存在通过网络传播的一些视频定性难、网络环境下盗版行为的隐蔽性导致权利人遭遇“举证难”、涉网络游戏侵权案件频发凸显行业侵权乱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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