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7 02:35:15
关于开展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广电子申请,进一步扩大电子申请的使用规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举办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电子申请——专利E时代的选择
二、活动时间
2010年8月16-20日
三、参与条件与活动要求
1.参与体验周的代理机构应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尚未注册的,可在活动前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可登陆www.cponline.gov.cn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10-62088050)。
2. 参与体验周的电子申请应当为真实的专利电子申请,且为XML格式,每个专利代理机构最多可以提交5件,实审、复审或无效阶段的案件不参与体验周活动。
3.对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在体验周期间,仅需提交电子扫描件。代理机构和/或申请人应保留好相应的纸件原件, 以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再提交。
4.参加体验周的电子申请,应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或各代办处以现金或刷卡方式缴纳申请费等相关法定费用,并同时告知收费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3日17:00前。
5.参与体验周的电子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有关主动修改的权利。
四、体验流程
1.体验周前
参与体验周的各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电子申请的软硬件条件,掌握电子申请的必要知识和技巧。建议登陆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进行查询和了解。
2.体验周期间
对于新申请,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客户端(CPC客户端)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并待电子申请系统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给出申请号后,及时把申请号、发明名称反馈到tiyanzhou@sipo.gov.cn,同时抄送 eac@acpaa.cn。
对于已缴纳申请费等相关费用但尚未审查的电子申请,或者请求变更著录项目的电子申请,请直接把申请号、发明名称反馈到上述邮箱。
3.体验周后
对于报名参与体验周活动并且符合本通知条件和要求的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加快审查。当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各类通知书后,代理机构和/或申请人应当按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应手续或处理相关事宜。
五、活动报名
拟参加体验周的专利代理机构,请于2010 年8月10 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邮箱eac@acpaa.cn。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
报名联系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陈少东
电话:010-58572715
电子邮箱: eac@acpaa.cn;tiyanzhou@sipo.gov.cn
2010年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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