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3-12 12:18:15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2、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式可授予专利);


5)用于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二、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下列规定:


1、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2、第十九条第一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