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带面 循序渐进 探索更为完善的科学民主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13 02:44:15
2008年6月5日,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近日,,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重大决策科学民主评议制度”。启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加强产业部门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就涉及产业重大利益的知识产权事项进行评议,避免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而影响产业重大利益,有利于保障我国产业安全,特别是提升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迅速崛起,有利于防范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减少知识产权流失,有利于提高重大经济活动的实施效率和质量。
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科技创新成果往往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最终转化为市场竞争战略武器。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新产品上市,都要对在先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状况进行检索、分析和评议,以提高自己技术的创新能力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前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在国家层面,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对于保障国家相关产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避免受制于国外的核心知识产权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相关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研究、协商,联合开展集中评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在工信部主管的重点科研和产业项目中,对于面临知识产权与标准状况调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评估都有要求。在2011年工信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起草制定的《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评议”的要求。在此次启动的试点工作中,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两部门在管理、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指导推动试点省(市)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科技厅等有关管理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切实将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融入试点省(市)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的投资、审批、立项、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以提高创新投入的知识产权产出效率、形成知识产权布局、避免知识产权流失、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是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协调发展的切实举措,是将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活动紧密结合的积极尝试,是推动全国各省(市、区)全面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率先示范。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注重不断积累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分类完善标准,发挥各环节优势,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为开展更为完善科学民主评议制度提供探索经验。(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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