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与经验
发布时间:2020-08-30 10:27:15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以及信誉等依法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在知识经济和创新经济日益发展的当今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也愈发受到重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加强企业在新经济中的竞争力。
韩国是一个依托知识产权由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的典型。目前,韩国已不再是一个仅仅依靠技术引进和模仿谋发展的亚洲小国,而是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举足轻重的世界强国。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与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韩国知识产权的专门管理机构
现代工业产权管理最早于1946年进入韩国,当时贸易、工业和能源部成立了专利局,处理所有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和商标有关的事务。在1977年,该局独立并更名为韩国专利厅(KIPO),隶属韩国产业资源部,是韩国管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最重要的行政机构。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所涉及的行政部门还有文化观光部(主要负责版权保护及相关事宜)、信息通信部(主要负责计算机软件)及其下设的各类审议调解委员会和专利厅下设的专利审判院等;司法、、检查厅、警察厅;此外,海关、产业资源部贸易委员会也担负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责,具有部分行政执法权。
二、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体系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种类主要有专利、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一个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它们的组合)、外观设计、商标及服务标志、版权、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数据库以及新植物品种等。韩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版权法》、《计算机程序保护法》、《半导体电路设计法》、《不正当竞争防止与商业秘密保护法》、《种子产业法》和《海关法》等。
在1993年和1995年,韩国在对版权法修改的过程中,提出了对数据库及版权作品的某些邻接权的保护。
为了保护经济营业秘密,加强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1998年,韩国制定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2001年,韩国又进一步修订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损害有名商标的名声或识别力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反映了保护知名商标的国际趋势;此外还规定,“禁止未经商标权者许可的代理人或代表不正当使用商标的行为,禁止使用商标法条约缔约国的国旗和徽章。”
2006年10月1日,韩国开始实施新修正的专利法。此次修法主要涉及新颖性的判定、提交文件截止日期的延长、异议与无效程序和实用新型的实质审查等几个方面。
三、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与韩国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开发及培训
1987年,韩国成立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旨在为韩国政府和企业以及亚太地区国家培养和开发优秀的知识产权专家。韩国专利厅对从事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相关部门的人员,如对警察、海关、地方政府、知识产权局等方面的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培训,重点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具体的执法实务。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以及鉴别真假商品的技巧。2003年,韩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创立国家发明教育中心,为今后大规模地培养发明创新人才奠定了基础。
四、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公众教育和宣传
随着假冒伪劣品生产和流通逐渐转入地下,而且制造和销售仿冒商品犯罪活动也日趋智能化和高科技化,开展相关打击和产权保护工作则越来越难以顺利进行。因此,韩国决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公众教育和宣传力度。韩国专利厅通过召开研讨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向经营者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事宜,提高他们对仿冒商品的防范和打击意识。他们还通过出版和广泛散发各种形式的光盘和小册子等宣传资料,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打击防止假冒伪劣的实际技能教育,不断加强反假冒工作的专业化和普及化。
1985年,韩国非政府组织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了反仿冒理事会,积极开展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等工作。
五、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合执法和协调一致行动
韩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韩国检察机关和警方共同职责之一就是调查假冒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以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
1993年,,,建立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机构,以集中打击违法者。此外,韩国每个地方警察局和分站也都设立了专门反伪造盗版的部门。,由国家警察局、地方警察局、地方政府及海关行政管理局等9个政府部门参加,共同研究、协商和制定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者的具体措施。
在联合执法中,韩国专利厅向检察机关、警察局、海关和地方政府提供有关国内外侵权商标等动态的知识产权信息,支持这些相关部门的反仿冒执法行动。甚至还会指派专人到相关机构协助执法,共同打击假冒伪劣活动。
从2000年开始,韩国政府多管齐下大力打击盗版活动。2000 年7月15日,文化观光部正式成立了“打击盗版本部”,从首都汉城开始严厉打击盗版销售行为。韩国由以前的没收盗版音像制品为主转变为以刑事立案为主进行打击盗版,2000年一年就刑事立案盗版案 1396 件,共查获 1003360 件盗版制品;2001年查处侵权事件629件。
鉴于韩国的盗版行为较多地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特点,2000 年3月,韩国开始打击网上非法传输复制软件。2004 年,韩国政府组织研讨了“网络音像复制品保护法案”,并出台了“防止电影盗版实施令”,大力加强盗版音像制品的稽查和打击力度。
2005 年开始,信息通信部专门制定了“降低软件盗版率方案”,进一步修订、整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经贸领域的打击应对措施。
韩国还大幅度扩大了“抽查预告”制度
韩国是一个依托知识产权由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的典型。目前,韩国已不再是一个仅仅依靠技术引进和模仿谋发展的亚洲小国,而是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举足轻重的世界强国。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与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韩国知识产权的专门管理机构
现代工业产权管理最早于1946年进入韩国,当时贸易、工业和能源部成立了专利局,处理所有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和商标有关的事务。在1977年,该局独立并更名为韩国专利厅(KIPO),隶属韩国产业资源部,是韩国管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最重要的行政机构。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所涉及的行政部门还有文化观光部(主要负责版权保护及相关事宜)、信息通信部(主要负责计算机软件)及其下设的各类审议调解委员会和专利厅下设的专利审判院等;司法、、检查厅、警察厅;此外,海关、产业资源部贸易委员会也担负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责,具有部分行政执法权。
二、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体系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种类主要有专利、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一个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它们的组合)、外观设计、商标及服务标志、版权、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数据库以及新植物品种等。韩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版权法》、《计算机程序保护法》、《半导体电路设计法》、《不正当竞争防止与商业秘密保护法》、《种子产业法》和《海关法》等。
在1993年和1995年,韩国在对版权法修改的过程中,提出了对数据库及版权作品的某些邻接权的保护。
为了保护经济营业秘密,加强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1998年,韩国制定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2001年,韩国又进一步修订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损害有名商标的名声或识别力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反映了保护知名商标的国际趋势;此外还规定,“禁止未经商标权者许可的代理人或代表不正当使用商标的行为,禁止使用商标法条约缔约国的国旗和徽章。”
2006年10月1日,韩国开始实施新修正的专利法。此次修法主要涉及新颖性的判定、提交文件截止日期的延长、异议与无效程序和实用新型的实质审查等几个方面。
三、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与韩国知识产权的人力资源开发及培训
1987年,韩国成立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旨在为韩国政府和企业以及亚太地区国家培养和开发优秀的知识产权专家。韩国专利厅对从事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相关部门的人员,如对警察、海关、地方政府、知识产权局等方面的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培训,重点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具体的执法实务。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以及鉴别真假商品的技巧。2003年,韩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创立国家发明教育中心,为今后大规模地培养发明创新人才奠定了基础。
四、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公众教育和宣传
随着假冒伪劣品生产和流通逐渐转入地下,而且制造和销售仿冒商品犯罪活动也日趋智能化和高科技化,开展相关打击和产权保护工作则越来越难以顺利进行。因此,韩国决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公众教育和宣传力度。韩国专利厅通过召开研讨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向经营者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事宜,提高他们对仿冒商品的防范和打击意识。他们还通过出版和广泛散发各种形式的光盘和小册子等宣传资料,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打击防止假冒伪劣的实际技能教育,不断加强反假冒工作的专业化和普及化。
1985年,韩国非政府组织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了反仿冒理事会,积极开展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等工作。
五、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合执法和协调一致行动
韩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韩国检察机关和警方共同职责之一就是调查假冒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以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
1993年,,,建立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机构,以集中打击违法者。此外,韩国每个地方警察局和分站也都设立了专门反伪造盗版的部门。,由国家警察局、地方警察局、地方政府及海关行政管理局等9个政府部门参加,共同研究、协商和制定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者的具体措施。
在联合执法中,韩国专利厅向检察机关、警察局、海关和地方政府提供有关国内外侵权商标等动态的知识产权信息,支持这些相关部门的反仿冒执法行动。甚至还会指派专人到相关机构协助执法,共同打击假冒伪劣活动。
从2000年开始,韩国政府多管齐下大力打击盗版活动。2000 年7月15日,文化观光部正式成立了“打击盗版本部”,从首都汉城开始严厉打击盗版销售行为。韩国由以前的没收盗版音像制品为主转变为以刑事立案为主进行打击盗版,2000年一年就刑事立案盗版案 1396 件,共查获 1003360 件盗版制品;2001年查处侵权事件629件。
鉴于韩国的盗版行为较多地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特点,2000 年3月,韩国开始打击网上非法传输复制软件。2004 年,韩国政府组织研讨了“网络音像复制品保护法案”,并出台了“防止电影盗版实施令”,大力加强盗版音像制品的稽查和打击力度。
2005 年开始,信息通信部专门制定了“降低软件盗版率方案”,进一步修订、整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经贸领域的打击应对措施。
韩国还大幅度扩大了“抽查预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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