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投资入股须知
发布时间:2019-08-03 13:58:15
核心提示:知识产权也可以投资入股,但是知识产权投资入股须知到什么,您应该不了解,的小编就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仅供参阅。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 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并非所有的知识产权都能资本化,只有那些在法律和事实上能够用来转让的知识产权才能作为知识产权出资方式,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或产品设计图纸、注册商标等。
一、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
为鼓励规范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设立内资公司,《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应运而生。根据《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包括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今后可以经评估后作价入股,这意味着企业登记注册资金来源得到进一步扩大。
1、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出资的除外。
2、作为非货币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最高比例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4、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知识产权出资形成的股权退出方式。
、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律、法规共同另行制定。
5、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提交下列文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需说明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登记程序
(一)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设立公司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登记机关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2.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的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登记机关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
(二)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1.适用前款设立公司程序第2项、第3项。
2.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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