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19-08-19 22:45:15


一、概述

  澳大利亚自1903年建立专利制度以来,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澳大利亚现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联邦法律有《1990年专利法》、《1991年专利法实施细则》、《2003年外观设计法》、《2004年外观设计法实施细则》、《1995年商标法》、《1995年商标法实施细则》、《1994年植物新品种法》、《1994年植物新品种法实施细则》。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成立于1904年2月13日,隶属于澳大利亚联邦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的一个独立运作的机构,其工作直接向第一副部长汇报。该局主要职能包括①管理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②其它领域的立法:如1987年奥林匹克标识保护法案;③宣传知识产权;④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⑤国际交流:发展知识产权体系,开展地区合作;⑥制定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和规章;⑦管理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总部设在首都堪培拉,各州都有相应的专利管理机构,它们之间相互联网,实行在线管理,形成澳大利亚专利管理的网络体系。专利管理机构不仅受理专利申请,而且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提供有关专利体系、申请及审批流程等有价值的信息。专利管理机构向社会承诺,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所有服务已实现在线,其数据库定期得到更新,新的服务内容也及时上网。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定期在各州(区)组织有关专利培训,出版专利公报、程序手册等,同时也制作成光盘。为方便专利申请,用户可通过多种途径提交申请:①向州专利管理机构提交申请;②将申请书寄至知识产权局;③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④通过知识产权局的网址(www.ipaustralia.gov.au)在线申请。除了专利申请人自己检索外,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也提供检索服务。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管理理念是:“为澳大利亚人民创造一个高效、畅通的全球化知识产权体系,促进革新、投资和国际竞争”。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1.人员构成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设局长1人,现共有830名员工,其中包括200名专利审查员(计划增加到250人)、130名商标审查员、6名外观设计审查员和6名植物新品种审查员,另外在7个地方局中还有大概30名员工。

  2.组织机构

  澳局下设7个部门,分别是:

  1)业务发展与战略部

  该部的主要职能是与行政委员会以及其它部门紧密联系,保持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战略发展高度,其主要工作包括:制定知识产权的战略和政策,制定业务增长的战略以及发展与客户和利益共享者的关系;策划和宣传营销项目和公共教育项目;推进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与实施;管理审计和评估;监督并报告相关工作。该部也承担本局的立法和议会赋予的相应责任,为行政委员会和上级部门提供文秘和支持服务。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协助专利审查部长、商标和外观设计审查部长保持知识产权立法与认识的一致,保持新业务开发与其增长的一致。

  该部门下设8个处室:战略指导处;研究与立项处;立法与政策处;业务指导与国际合作处;客户战略处;计划、报告与秘书处;审计与评估处;国家徽标处。

  2)专利审查部

  主要负责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审理专利复审与无效案件。部长对整个审查程序的质量、效率和有效性负责。下设四个副部长,两个副部长分别负责各领域的审查工作,一个副部长负责复审与无效,还有一个副部长负责业务发展和质量管理。每个领域的专利审查员又分为巡视审查员、高级审查员(3-4名)和审查员(10-15名)。

  该部门下设5个处室:专利审查A处;专利审查B处;异议、听证与立法处;业务发展与质量管理处;植物新品种处。

  3)商标与外观设计审查部

  主要负责商标和外观设计的审查与注册,并审理其复审与无效案件。

  该部门下设5个处室:商标A处;商标B处;商标听证与立法处;业务支持与技能发展处;外观设计处。

  4)信息管理部

  主要负责信息管理和IT事务,信息管理政策、战略和技术运作方案、IT政策、IT标准和方法的策划与实施,跟踪国际国内IT的发展,确定信息管理、IT工作的义务和标准的改变,为澳局的业务发展提供咨询、IT解决方案、基础设施和通信等支持。部门负责人称为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CIO)。

  该部门下设6个处室:企业方案解决处;技术服务处;系统服务处;项目管理处;业务规划处;信息管理与IT安全处。

  5)人力资源管理部`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的策划与实施,为管理层提供支持服务,培训项目(包括领导者培训项目)的策划与实施,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工招聘与薪酬福利。

  该部门下设5个处室:战略处;劳资处;招聘处;岗位政策与实习处;培训处。

  6)客户服务部

  主要负责专利、商标、外观设计流程管理(包括受理申请和反馈审理结果),客户服务的协调管理(包括客户服务的网络管理),以及为客户提供各种信息。

  该部门下设3个处室:客户服务网络处;知识产权管理处;流程管理处。

  7)财务管理部

  主要负责财务管理战略的策划与实施,为局年度报告和行政委员会的财务业绩报告提供财务报表,协调主管领导的财务指示和财务授权等。部门负责人称为首席财务官(Chief Finance Officer, CFO)。

  该部门下设2个处室:财务决策支持处和财务运作处。

  三、经营管理及财政收支情况

  在1992年以前,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财政支出主要由政府负责,而收入则上缴国家财政。自1992至1993财政年度开始,转而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法,即不再需要澳国政府的财政拨款。该局的基本政策是,人员的增加低于收入增加的速度与比率,保证工作人员收入稳步增长。

  2002-2003财年,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收入为8552.9万澳元,支出为8513.2万澳元,净收益39.7万澳元。2003-2004年度,净收益达到223.6万澳元。在整个2003-2004财年中,总支出为8560.9万澳元,其中用于员工的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退休金等等)为5487.1万澳元,占总支出的64.1%,日常工作活动的支出(包括通信、设备、管理、对外交流等等)为2422万澳元,占总支出的28.29%。另外,该局每年保证在审查自动化方面的开支约占全局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在过去的5年中,投入软件系统的费用约为2300万澳元(其中50%用于专利、5%用于商标、1%用于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