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启动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8 17:35:15


  日前,江苏南通启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认定启东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标志着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条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制度化,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90% 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50% 以上;近三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重视知识产权的转化和产业化,专利相关产品与服务的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20% 以上;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通知》规定,被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将授予“启东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并发放“启东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铭牌。对被认定的启东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企业,责成企业整改,两次复审不合格的,撤销其“启东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同时规定,从2012起申报启东市科技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同时明确,企业以不当方法影响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并在两年内不受理其申报。(王协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