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方式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0 08:35:15
很多人会问股票发行方式包括哪些?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出借人出售股份、募集资金的过程。致使金融机构丧失了继承经营的能力,经批准登记撤销后,其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一、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二、股票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审核分为预选和审批两个阶段。
(一).预选阶段
1.中国证监会下达股票发行家数指标
按照“总量控制,限定家数”的管理办法,,向各省、自治区、。
2.
申请发行A股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推荐预选企业,并报送企业预选申报材料。
3.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受理预选材料
发行部根据《1997年计划内企业预选材料目录》(证监[1997]13号文件附件)规定的内容,审查企业预选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且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也已出具关于申报材料有关内容符合真实、公正、合规标准承诺函的企业,受理其申报材料,并登记受理时间。
4.
发行部在受理企业预选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预选材料分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和国家经贸委,分别就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可能性、相关批文的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意见。两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5.中国证监会预选审核
预选材料分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15个工作日后,发行部开始对企业改制方案、资产重组方案、收购兼并方案和财务会计资料等进行审核,并在自受理材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选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的意见和预选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意其上报发行股票正式申报材料,并初步确定企业股权结构和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方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同意,。
(二).审批阶段
1.
企业通过预选后,应聘请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并制作正式申报材料,。,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完成初审,并出具意见,向中国证监报送企业发行股票的正式申报材料。
2.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受理申报材料
发行部对符合《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标准格式》要求的企业,受理其正式申报材料,登记受理时间,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3.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
发行根据《公司法》、《股票条例》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反馈意见。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材料后,送发行部验证确认。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虚假等违规嫌疑的,中国证监会将组织调查。扣除企业修改材料和调查企业的时间,发行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4.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
企业申报材料经发行部审核合格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代表、社会有关专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员组成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
委员会将在充分讨论后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发审委表决通过的,方可批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有条件表决通过的,该企业申报材料须根据发审委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经修改符合要求的,方可批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否决的,。
5.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企业股票发行的具体时间,按程序核发准予公开发行股票的批文。
股票的发行方式可谓就是这几种。以上就是网小编关于股票发行方式包括哪些的解答,希望能够为你解惑。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网进一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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