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致和”德国维权始末
发布时间:2021-01-04 02:41:15
王致和集团是一家生产豆腐乳等食品的中华老字号企业,2006年7月,王致和公司去德国注册其商标,却意外被告知,德国欧凯(OKAI)公司在2005年11月21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王致和”商标,类别为食品类第29项、30项和服务类第35项。2006年2月16日,注册申请被通过,在德国的注册商标号为30570147。这是王致和商标第一次在国外被抢注,这家由德籍华人开办的百货公司,主要经营来自中国的食品,它曾是王致和产品在德国的销售商。
另一知名商标“洽洽”也遇到这样的遭遇。2006年10月,合肥华泰集团接到“王致和”代理公司发函,称包括“洽洽”在内的国内4家食品公司在德国遭抢注。随后,华泰集团通过律师调查了解到,抢注商标的公司是由当地一位德国籍华人开办的名为“OKAI”的百货公司,2005年5月曾代理销售过合肥华泰集团的“洽洽”系列产品。同时被抢注的“白家”、“王致和”、“老干妈”3家国内品牌产品也在其代理之列。
据了解,德国欧凯公司之前曾经经营过国内不少企业的食品,知道这些产品在中国和华人世界的知名度。因此,该公司抢注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企图取得我国知名产品在海外的销售代理权,作为与国内企业谈判的筹码。在此之前,由于品牌遭到抢注而引发商标争议的事情屡见不鲜,电子行业的品牌海信(Hisense),知名化妆品商标潘婷、飘柔、沙萱等不少驰名商标都曾经成为“抢注目标”。由于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对滞后,不少企业在面对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尴尬与无奈之后,往往是不得不再花费重金,赢得自己的商标使用权。
在与德国欧凯公司协商未果后,王致和集团在德国提起诉讼,追讨其商标权。庭审过程中,双方焦点主要集中在:王致和集团主张对方是恶意抢注,但对方则强调其在德国是合法注册;王致和集团主张对王致和商标有著作权,而对方则提出王致和集团的标识是通用的“中国古代士兵头像”;此外,王致和集团还提出,对方违反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方则辩称其注册王致和的商标是对自己的保护。欧凯公司在庭审中指出,不想归还王致和商标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担心商标归还王致和后,再有其他代理商代理王致和的产品,从而影响他们的市场。
慕尼黑地方法院经一审后,判决支持了王致和集团的前两项请求。欧凯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随后,王致和集团向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提起交叉诉讼。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判决认定,欧凯公司申请注册的食品类(第29项和30项)“王致和”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强制救济仅应限于食品类第29项和30项的争议商标,服务类第35项的争议商标则不受保护。
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的判决指出,根据《德国商标法》第51条第1款、第15条、第12条、第5条和《巴黎公约》第8条,也可以对服务类第3项的商标进行注销。例如第15条规定,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将易引起公众混淆的相似商标用于商业用途。如果商标在德国为知名商标,即使相似商标不会引起公众混淆且不会对原商标构成不正当利用或损害,也不予以注册。《巴黎公约》第8条也规定,即使没有注册的责任且不构成商标的一部分,商业名称也应在所有缔约国内进行保护。但是此案中,原告的商业名称在德国是否应受到保护并不明确,因为其并没有在德国使用其商业名称。同时,原告既没有证明其商业名称在德国为知名商标,也不能证明服务类第35项商标对其知名度进行了不正当利用或构成损害。因此,中国公司在进行海外销售时,应当强化销售合同等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这样,才有利于获得国外全面的保护。
品牌之争,商标、知识产权争夺的背后是权益的维护,透过争斗,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企业品牌意识的再次强化。,,善于利用国际游戏规则和所在地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加强,将有大量国内企业“走出去”,而管理运用企业品牌的水平,将决定国内企业海外战略成败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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