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接受外国企业的“定牌加工”业务,是否必须签订商标使用
发布时间:2019-08-23 18:16:15
答: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中国企业在接受该业务前,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真实有效的商标专用权证明文件,或者被许可使用该商标且未超出许可范围的证明文件;
与此同时,核查该商标是否与我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相同或近似,则不能接受该业务,否则,可能造成侵权中国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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