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调解书
发布时间:2019-08-29 22:27:15
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
(一)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 责任认定;
(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调解的期限?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过程的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由调解人签名,,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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