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读机专利门”诺亚舟终获清白之身
发布时间:2020-05-04 21:37:15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刘鸿标(万虹)的“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做出了“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理由是该“专利”应用大量“公知常识”、“不具创造性”。因此,“万虹诉诺亚舟专利侵权”案也再度被提起,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家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对此案发表了比较一致的看法:目前国内很多企业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此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的无效决定,实际上是还给了诺亚舟等企业正常的发展空间。
权威部门:原告专利无效,案件终于转折
去年11月,深圳万虹将诺亚舟告上了法庭,称被诉企业所推出的点读机产品侵犯其“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权,并借机大肆传播,对被诉企业形象和产品销售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近日,在“创新?尊重?发展”主题座谈会上,诺亚舟向专家学者介绍了此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并现场展示了专利复审委关于宣告刘鸿标(万虹)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文件,案件终于有了转折性的进展。
权威专家:真正自主创新,确保专利有效
著名知识产权专家认为,刘鸿标(万虹)所申请的“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是一种实用新型专利。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形式审查制度,即申请不须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和内容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近年来,我国专利无效请求超过50%集中于实用新型专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实用新型专利审批制度的较为宽松。专家XX希望国内企业真正从自主创新入手,以确保专利的含金量,避免大量“表面有效但实质不具备专利性”的专利产生。
有关专家指出,根据《专利法》规定,一旦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则专利“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就本案说,刘鸿标(万虹)的“一种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被宣告无效视为该专利从来没有存在过。
因此,有些业内人士也怀疑深圳万虹利用所谓的“电子发音书装置”专利将诺亚舟等企业告上法庭,有恶意炒作之嫌,企图通过案件本身,利用诺亚舟等知名企业来提高自己的曝光率。
诺亚舟:加强自主研发,重视知识产权
日前,记者采访了诺亚舟公司领导。他们表示,诺亚舟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自主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创新人才,完善创新机制,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多项技术已经成为行业标杆。迄今为止,诺亚舟公司共申请专利36项,其中已经获得授权的有22件,发明专利有9件,占比25%,且一项发明专利(PCT/CN2005/000886)进入美国并已公开,今年还将新增20件专利申请;诺亚舟申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达到10多项;诺亚舟申请的商标则多达到56件,其中13件已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授权,1件获得马来西亚授权。
诺亚舟的研发投入远远超越同行企业,近几年研发投入占其销售收入的比率超过了10%,其中06-08年诺亚舟投入了近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产品的软、硬件研发,还投入了约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教学资源内容的制作研发。
诺亚舟公司领导强调,诺亚舟历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方面,诺亚舟绝不允许任何人侵犯诺亚舟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诺亚舟也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同时,他们还对行业中存在的一些滥用专利进行恶意竞争和炒作、导致整个电教行业竞争过于混乱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呼吁更多同行企业重视自主创新、尊重知识产权,杜绝恶性竞争,从而实现整个行业的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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