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制定协调制度 保障专利申请人等权益
发布时间:2019-08-02 22:08:15
为坚决制止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等违法行为,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近日,烟台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利保护与管理行政司法协调制度》。
该制度成立了专利保护与管理协调小组,受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知识产权局组成,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部门承担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并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协调联络员。建立了交流磋商制度,由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分别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举行一次交流磋商座谈会。遇有特殊情况、重大问题或根据任一成员单位的提议,可随时交流磋商,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该制度还对协调小组的职责、案件移交的范围、协作的范围、磋商协调结果的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此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在维护专利市场秩序、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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