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为哪几种人指定辩护

发布时间:2019-08-06 15:17:15


  核心导语:为了保障每个人的权利,那么即使是犯了错的人,我们还是给与一个保护的辩护权利,在案件审判的时候,指定辩护的,那么哪几类人员可以指定辩护的呢?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指定辩护律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须指定的;一种是根据情况可以指定,可以不指定。

 

  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

  这里的盲、聋、哑人是指,盲,必须是双目失明。聋,两只耳朵都听不见声音。哑,不能说话。这些生理上的缺陷,给行为人带来了困难或者障碍,不可能和正常人一样认识问题和识别事物,。

  2.未成年被告人。

  就是按公历计算,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因为未成年人正在生长、发育阶段,智力发育还不够完善,社会知识少,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时,也缺乏依法保护自己诉讼权利的意识。由于未成年人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法律这样规定,也是充分保障其权利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