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依规出牌 还是单方毁约BRUMS商标许可合同案引发关注
发布时间:2020-10-16 09:36:15
商标许可使用是各国商标法律中的一项通行原则。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品牌采取向国内企业授权商标使用的方式进军中国市场。然而,国际知名品牌在繁荣中国市场的同时,也有部分国外企业不按游戏规则出牌,使我国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宁波波姆斯服饰有限公司就陷入到一场无规则的“乱局”之中。
意大利布鲁梅尔公司(以下简称意大利公司)是国际著名的童装企业,其BRUMS商标在业界颇有影响。为了进入中国市场,2003年前他们曾两次与中国企业合作,但均以法律纠纷告终。2003年,意大利公司与宁波波姆斯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签订了BRUMS及中文波姆斯、布劳姆斯商标在中国内地的授权使用协议。据宁波公司介绍,根据该协议,宁波公司为BRUMS商标在中国内地的唯一合法使用人,享有在中国内地生产和销售使用该商标产品的权利,有效期为5年。宁波公司从2003年开始向意大利公司支付销售额5%的许可费,并规定当年的最低使用费14万美元,以后逐年递增。2004年,双方又签订协议商定将许可使用期限延长至2009年1月。两次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公告。
尽管要付出高昂的许可费用,但是成功获得BRUMS这个国际知名商标的授权,还是让宁波公司感到物有所值。于是,宁波公司自2003年开始,进行了大量的前期投入用于生产研发和形象宣传,总投资额超过了3000万元。经过了两年多的苦心经营,BRUMS商标终于进入到中国各大中城市,逐渐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随着品牌形象的树立,宁波公司业务走上了正轨,实现了从投入到产出的利润增长。仅2006年11月的销售额就超过了过去一年的销售总额。宁波公司在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开设了45家专卖店和20家特许经营分店。
蒸蒸日上的业绩和良好的市场前景让宁波公司对未来踌躇满志。然而,2005年11月,意大利公司突然以宁波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外销售BRMUS商标的产品,擅自改变了设计款式为理由,单方面宣布终止商标授权协议,并在双方协商进程中,将该商标再次授权他人。
据了解,事实上,宁波公司并没有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外销售BRMUS商标产品的行为,而对方也提供不出真实的证据。关于设计款式的改变,根据双方协定,宁波公司有权根据中国市场实际情况作出修改,而且在两年多的合作中一直把这些修改告知对方,而意大利公司从来没有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还得到了肯定。与事实相反,意大利公司承诺的陈列辅导、店面设计以及所有向宁波公司收取的授权费全部返还中国市场等却一直没有兑现。
自意大利公司提出解约后,宁波公司一直希望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提出在解决存货的前提下,可以协商提前终止协议的主张,但意大利公司执意拒绝,同时于2006年4月突然提出组建合资公司,随后派代表与宁波公司就各种可能的选择做了讨论。在讨论尚未取得最终结果的情况下,意大利公司就公开宣称宁波公司的授权已经被取消,并将 BRUMS商标授权给另外的公司。在此情况下,宁波公司不得不陆续关闭了所有50余家店铺,只保留了少量特卖场处理存货。然而,意大利公司仍然要求宁波公司马上停止所有BRUMS商标的使用行为。
对此,宁波公司的律师表示,意大利公司单方终止协议,并将商标再次转让他人的做法,侵犯了宁波公司的商标独家使用权。宁波公司对注册商标“波姆斯”、“BRUMS”及“布劳姆斯”在中国内地的独家使用权具有充分、完整的法律依据。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未经宁波公司许可,不得在中国内地擅自使用上述商标。同时,宁波公司多年来对BRUMS商标的巨额投入和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得该商标在中国市场上享有了广泛的美誉和认可,对BRUMS商标在中国的培育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意大利公司在协议未到期时,将商标转嫁他人,给宁波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都应作为纠纷案件中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意大利公司,均未得到回应。
有关人士指出,在有效期内的合同约定将直接关系到商标在中国内地的合法使用,既然约定是独占使用,我国企业即对商标使用有处置权,商标所有者的另外授权许可其他内地企业使用与原来的合同产生抵触,既违背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法律精神。
被逼无奈的宁波公司正准备与意大利公司对簿公堂,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宁波公司总经理鲍惠虹表示,公道自在人心,相信他们的遭遇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在同行内引起关注。
据了解,宁波公司目前已创立了拥有自主品牌的服装公司,并且申请了商标注册。对于当前的纠纷,宁波公司表示,主要目的是在法律和情理上讨个说法,让更多的企业汲取教训。
意大利布鲁梅尔公司(以下简称意大利公司)是国际著名的童装企业,其BRUMS商标在业界颇有影响。为了进入中国市场,2003年前他们曾两次与中国企业合作,但均以法律纠纷告终。2003年,意大利公司与宁波波姆斯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签订了BRUMS及中文波姆斯、布劳姆斯商标在中国内地的授权使用协议。据宁波公司介绍,根据该协议,宁波公司为BRUMS商标在中国内地的唯一合法使用人,享有在中国内地生产和销售使用该商标产品的权利,有效期为5年。宁波公司从2003年开始向意大利公司支付销售额5%的许可费,并规定当年的最低使用费14万美元,以后逐年递增。2004年,双方又签订协议商定将许可使用期限延长至2009年1月。两次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公告。
尽管要付出高昂的许可费用,但是成功获得BRUMS这个国际知名商标的授权,还是让宁波公司感到物有所值。于是,宁波公司自2003年开始,进行了大量的前期投入用于生产研发和形象宣传,总投资额超过了3000万元。经过了两年多的苦心经营,BRUMS商标终于进入到中国各大中城市,逐渐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随着品牌形象的树立,宁波公司业务走上了正轨,实现了从投入到产出的利润增长。仅2006年11月的销售额就超过了过去一年的销售总额。宁波公司在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开设了45家专卖店和20家特许经营分店。
蒸蒸日上的业绩和良好的市场前景让宁波公司对未来踌躇满志。然而,2005年11月,意大利公司突然以宁波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外销售BRMUS商标的产品,擅自改变了设计款式为理由,单方面宣布终止商标授权协议,并在双方协商进程中,将该商标再次授权他人。
据了解,事实上,宁波公司并没有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外销售BRMUS商标产品的行为,而对方也提供不出真实的证据。关于设计款式的改变,根据双方协定,宁波公司有权根据中国市场实际情况作出修改,而且在两年多的合作中一直把这些修改告知对方,而意大利公司从来没有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还得到了肯定。与事实相反,意大利公司承诺的陈列辅导、店面设计以及所有向宁波公司收取的授权费全部返还中国市场等却一直没有兑现。
自意大利公司提出解约后,宁波公司一直希望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提出在解决存货的前提下,可以协商提前终止协议的主张,但意大利公司执意拒绝,同时于2006年4月突然提出组建合资公司,随后派代表与宁波公司就各种可能的选择做了讨论。在讨论尚未取得最终结果的情况下,意大利公司就公开宣称宁波公司的授权已经被取消,并将 BRUMS商标授权给另外的公司。在此情况下,宁波公司不得不陆续关闭了所有50余家店铺,只保留了少量特卖场处理存货。然而,意大利公司仍然要求宁波公司马上停止所有BRUMS商标的使用行为。
对此,宁波公司的律师表示,意大利公司单方终止协议,并将商标再次转让他人的做法,侵犯了宁波公司的商标独家使用权。宁波公司对注册商标“波姆斯”、“BRUMS”及“布劳姆斯”在中国内地的独家使用权具有充分、完整的法律依据。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未经宁波公司许可,不得在中国内地擅自使用上述商标。同时,宁波公司多年来对BRUMS商标的巨额投入和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得该商标在中国市场上享有了广泛的美誉和认可,对BRUMS商标在中国的培育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意大利公司在协议未到期时,将商标转嫁他人,给宁波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都应作为纠纷案件中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意大利公司,均未得到回应。
有关人士指出,在有效期内的合同约定将直接关系到商标在中国内地的合法使用,既然约定是独占使用,我国企业即对商标使用有处置权,商标所有者的另外授权许可其他内地企业使用与原来的合同产生抵触,既违背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法律精神。
被逼无奈的宁波公司正准备与意大利公司对簿公堂,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宁波公司总经理鲍惠虹表示,公道自在人心,相信他们的遭遇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在同行内引起关注。
据了解,宁波公司目前已创立了拥有自主品牌的服装公司,并且申请了商标注册。对于当前的纠纷,宁波公司表示,主要目的是在法律和情理上讨个说法,让更多的企业汲取教训。
最新资讯
-
外国商标注册人许可其合资企业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是否也必须办理许
08-03 2
-
12-14 0
-
01-30 2
-
08-18 0
-
08-17 2
-
04-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