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12312做好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03:48:15


关于利用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做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整规办发[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整规办(保知办),版权局:,国家版权局决定自2006年9月底至2007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这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对非法网站的取缔力度;重点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音乐、电影、软件、教科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加大对私服、外挂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以及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专门用于规避、破坏他人技术保护措施的工具、设备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整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整规办(保知办)、版权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实现扩大宣传、净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的目标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规办(保知办)、版权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地整规办(保知办)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利用好50个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为版权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要将有关举报投诉及时转交版权和相关执法部门,并做好跟踪和服务。版权部门要认真办理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转交的举报投诉件。  二、各地整规办(保知办)要利用这次专项行动,会同版权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宣传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12312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扩大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社会影响。  三、各地整规办(保知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加强与版权、、电信、监察、检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推动案件查处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高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四、各地整规办(保知办)要在这次专项行动结束时(2007年1月15日前),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开展的工作及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专项行动中作用发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全国整规办。  全国整规办联系人:张宏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5226824  电子邮箱:soipp@ipr.gov.cn   国家版权局联系人:严文军     联系电话:010-65252328  电子邮箱:yanwenjunbeijing@163.com
                 全国整规办    国家版权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