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推动卡拉OK业“正版化”经营
发布时间:2019-09-12 01:54:15
【背景】
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著作权案件共计64件,厦门全市共有29家卡拉OK经营者卷入其中,且多为规模较大商家,这一系列案件在厦门娱乐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发现,这些涉案的卡拉OK经营者在其点唱系统中使用的涉案歌曲,均未获得歌曲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未支付报酬,侵权事实比较清楚,且该现象在全市卡拉OK行业中非常普遍。,已审结40件,其中调撤34件,判决6件,但不管是判决还是调撤,均以卡拉OK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为结果,且依照法律规定该赔偿金不仅包括著作权人的损失,,卡拉OK经营者对其侵权行为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诉讼也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如果卡拉OK经营者能够规范经营,就可以让双方实现双赢的局面。而事实上,国家版权局、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出台全国卡拉OK业主交纳版权费的办法和标准,关键是需要引导经营者们提高版权意识,实现正版化。
法官们认真总结分析案件情况,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了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和部分卡拉OK经营者,发现造成这种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卡拉OK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尊重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习惯了“免费午餐”的模式,存在侥幸心理;对曲库中歌曲著作权的审查缺失,购买点唱设备及系统时未加以审核,或者任意添加新曲目;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及歌曲作品收费机制不了解,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购买正版。
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促进厦门卡拉OK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者的损失,遏制因侵犯知识产权导致的纠纷继续出现,,行业协会如能有效发挥管理、引导职能,加大对行业及会员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避免此类纠纷的再度大规模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议】
司法建议书
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
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本院先后受理了辖区内卡拉OK商家被诉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件共计64件,涉及29家卡拉OK商家。在这些案件中,卡拉OK商家未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在其点唱系统中使用涉案歌曲,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侵权的卡拉OK商家不仅需要赔偿权利人的著作权损失,还需要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该类现象在卡拉OK行业中已经呈现出苗头性和普遍性,如不加以规范将可能使卡拉OK商家陷于大量诉讼纠纷,影响该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也有损歌曲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为引导商家们提高版权意识,实现规范经营,现就前述问题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第一,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将相关案例广泛告知协会成员;
第二,注意相关歌曲作品的知识产权授权审查;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规范经营。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请将处理结果于30日内函告本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效果】
收到司法建议后,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主题研究部署对行业规范经营管理的整改措施。2011年8月3日该协会又组织会员及其他卡拉OK业者召开“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厦门地区卡拉OK行业见面会”,将相关案例广泛告知协会成员,引导厦门地区卡拉OK行业业者以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等方式实现正版化,更好地规范行业经营。,帮助规范,到场参加见面会,并在会议上作了以“改变观念,规范经营,长远发展”为主题的发言,向与会者介绍厦门市卡拉OK行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及相关案例分析,提醒业者注意加强管理、注意相关歌曲作品的知识产权授权审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促进规范经营,长远发展。
为巩固管理成果,厦门娱乐业协会还定期对会员单位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购置点唱设备和歌曲添加时如何审查歌曲著作权、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及版权费交纳办法、如何解决卡拉OK行业经营中出现的新问题等。通过培训不断加强行业自律行为,引导业者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守信经营的观念,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创造行业良好信誉和无侵权的服务环境。
娱乐业协会还积极推动多方沟通渠道的建设,,、厦门市娱乐行业协会、卡拉OK业者以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厦门市版权局之间建立一条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在相关问题出现之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相关管理部门和经营者知悉,以便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逐渐形成长效的行业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尝试建设无讼卡拉OK行业。
在整改之后,,、帮助行业规范表示感谢。目前,厦门全市卡拉OK业者已经有60%以上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署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
通过这次司法建议和成功的整改,,激励了人们创作的动力,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获得了业内各界的肯定。同时也使卡拉OK经营者走上正版化的道路,免于此类侵权纠纷,得以专心经营,实现长远、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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