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知识产权法的学习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29 22:19:15
前段时间参加一个知识产权的国际研讨会,一位日本的老者说:三十年前,他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一位前辈告诉他,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五年只能当半个人用,工作十年才能当一个人用。如果你即聪明又勤奋,可以缩短这一过程。这番话,于我心有戚戚焉。我自己从1994年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开始,在律师业务中就开始侧重知识产权了,并逐渐成为一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但也是经过了十年左右的时候,才感到自己把知识产权学通了。
虽说如此,知识产权学习还是有一些规律可循的,并不是要在黑暗中摸索十年。
最近在指导两个助理学习知识产权法,发现我们的学校教育似乎从来不教学习方法。学生没有一个清晰的学习思路,只是读书、读书、读书,难怪学习是件苦差事了。此文也是有感而发,把自己学习知识产权法的一些体会说出来。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知识产权法与传统民法有很大的差异。传统民法有深厚的传统,近乎完美的理论。而知识产权法并非传统民法的一个分支,它没有深厚的传统,也没有完美的理论,它更象是实用主义的实用学科。知识产权法的很多问题没有定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产业政策,都会催生出不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回顾一下中国二十多年的知识产权立法就可以印证这一点。?会出一个又一个条例、细则、解释吗?所以学习知识产权法,不能追求完美的、稳定的理论,不能企图一劳永逸,你需要不断地学习,你要有终身学习的准备。还有,你不能拿民法的理论去套知识产权法。比如,你如果拿侵权四要件理论去套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就大错特错了。如果你的传统民法学得很好,你要告诉自己,民法是民法,知识产权法是知识产权法。我这样说不是否定两者有相通的地方,只是强调作为学习方法,你必须更重视两者的不同,才不会被已有的知识障碍,才能更顺利地掌握知识产权法所独有的内容。
学习一门学科,我们必须知道这门学科的特点是什么,其核心内容是什么。知识产权的特点是无形性和传播性。这是最根本的特征,是其自然特征,其他特征都是由此派生的。由于其无形性和传播性,就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通过对一个物理存在的客体的支配来实现所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用法律强行对无形无界的东西,划定明确的界限——权利界限、时间界限、空间界限。这就由法律的介入派生了知识产权的权利法定性、时间性、地域性这些特征。这样我们在学习知识产权法时,就要弄清每一种知识产权,法律赋予它的具体权项是什么?从相反角度来说就是法律禁止什么样的行为(侵权行为)。关键是把界限搞清楚,不能凭感觉、凭想象。
还有一个核心是,所有知识产权的立法都是在平衡权利人与公众的利益。初学知识产权法常会偏面强调权利人的利益,而忽视公众的利益。
明白了以上内容,我们就知道,知识产权法其实就是在划界,在权利人与公众之间划界。法律的修改常常是为了“重勘边界”。具体到每一种知识产权,又由于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其划界方式也不同。这又决定了不同门类知识产权法,又有不同的学习方法。
版权法的特点是法律关系异常复杂,有十多种权项,多种主体,作品的创作有多种方式(决定了权利的归属),还有多种邻接权,再加上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这些内容交织在一起,会变得异常复杂。但版权法的复杂性常被初学者所轻视,往往被认为是最简单的。这一错觉来自权利的自动产生,不像专利、商标有繁琐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看《著作权法》会发现,没有一条看不懂,但看完之后,把法条合上,随便考两个问题,又会是一头雾水,什么都没记住。要不就是把法律关系搞成了一团乱麻。
我的建议是,想学好《著作权法》,、认真地给背下来。这样你才会对这部法律有一个比较清楚的线索和框架。还有要注意的是,背的时候,要不求甚解。不要逐条去研究,那是浪费时间。著作权法是个整体,在整体了解(背下来)之前去研究局部(个别条文),好比是明眼人偏要去学盲人摸象,是很不明智的。背下来之后,你就可以慢慢地融会贯通了,通过学条例、学司法解释、研究案例,将知识细化深化。
许多人认为,知识产权法中专利法是最难学的,理由是“我不懂技术”。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学专利法是要你学法律,不是要你学技术。就算是有理工科背景的,也只是了解他那个专业的知识。当然有理工科背景的学专利法确有他的优势,但我认为优势不是来自具体的学科知识,而是通过理工科专业学习所获得的严谨的思维方式。这使得他在侵权比对的分析中,能做到条分缕析、清清楚楚。
我给助理的建议是:对于专利法中复杂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就可以了,不要陷进去。这些程序对专利代理人来说都是很复杂的,律师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完全掌握。但是要学会专利法必须先学会阅读专利说明书,否则你所学的专利法根本就是一个空壳。专利法学得再熟,如果连一份完整的专利说明书都没见过,那根本就不算学过专利法。对专利说明书的理解你应牢记的是,其核心是其中的权利要求书,这是一份以技术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而说明书是一份技术文件,同时也是权利要求书的注解。但这一部分是很难自学的,最好有人指导。跳过复杂的程序,再学会阅读专利说明书,专利法剩下的内容其实已经不多了。你需要重点掌握的是,针对三类专利,具体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不视为侵权?
传统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中其实最简单的是商标法,它不像版权法那样有复杂的法律关系,也不像专利法那样涉及技术问题。商标法本身确实相对单纯,但问题是实践中遇到的商标案件,往往没那么单纯。经常涉及权利交叉和权利冲突的问题,商标与字号、外观专利、著作权(主要涉及美术作品)都可能构成权利交叉和权利冲突。所以商标法本身是简单的,但商标案件往往是复杂的。如果要自如地处理商标纠纷案件,对专利法(主要是其中的外观设计)、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应有所了解。
商标法本身的学习,重点应了解商标是分类保护的,要时刻有类别的概念,当然驰名商标是例外。要归纳一下商标法、实施条例、司法解释所列举的侵权行为有哪些,把它们背下来。
以上简单介绍了知识产权法三个主要内容——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的学习方法。如果你按照上面的方法去做,相信会事半功倍的。但这样学习之后也仅是入门,登堂入室需要长期的积累。如果有一天你豁然开朗了,就说明你登堂入室了——这应该是至少几年以后的事情。这以后你仍然要继续不断地学习。我前面已经说过,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需要终身学习,一停下来就会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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