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改革专利微生物保藏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31 07:58:15


据有关媒体报道,2004年4月1日,日本政府将部分修正《微生物保藏等实施纲要》和《专利微生物保藏等实施纲要》,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扩大受托微生物范围、专利微生物保藏等手续费的缴纳两方面内容。

日本产业技术研究所专利微生物保藏中心(下文简称中心)受托微生物的范围将扩大至《微生物实验安全管理规则》第10条规定的“安全度等级2”的微生物。关于何为符合“安全度等级2”的微生物,可参见《微生物安全度等级分类表》,其网址为:http://unit.aist.go.jp/sep/env/life/microbe/level_list1.html.

在专利微生物保藏等手续费的缴纳方面,日本将废止专利微生物保藏等手续费免交规定。以前,根据《布达佩斯条约规程》及《微生物保藏规程》有关规定,日本国立大学、国立实验研究所和独立行政法人的专利微生物保藏等手续费可免交。上述有关纲要修正后,这些机构亦须缴纳有关费用。

此外,手续费缴纳方式也将改变,自2004年4月1日起,将由专利印花缴纳变为向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

另据JPO(日本特许厅)消息,凡拟于2004年4月1日后申请扩大受托范围的微生物发明的申请人,申请前须保藏该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