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异议裁定的复审?

发布时间:2020-07-02 13:51:15


  异议裁定也采取两审终结的制度。异议程序是商标局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所以异议向商标局提出,由商标局裁定。异议裁定涉及当事人各自的利益,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异议裁定提不出不同意见,异议裁定即生效。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天内,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副本各一份。这一过程就是异议裁定的复审。如果时间紧迫,来有及提出申请时,可以在限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的时间为30天。延期申请需交纳费用。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并限期答辩。限期内不能答辩或拒绝答辩,异议复审照常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听取异议双方意见后,集体进行复查审议,以多数委员意见作出终局裁定。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被撤销初步审定;异议不能成立的,被异议商标即予注册,并予公告。终局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商标局都就当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