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
发布时间:2020-09-27 03:48:15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提示: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知识产权律师。按照专业及地区划分律师,比如,在天津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咨询天津知识产权律师;在宁波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最新资讯
-
08-13 2
-
08-28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九号——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失效]
08-20 2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08-08 0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专利申请补助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08-12 1
-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07-0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