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专利试点

发布时间:2019-08-18 14:00:15


发文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成办发[2003]20号

发布日期:2003-2-26

执行日期:2003-2-26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成都市专利试点工作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5月确定成都市为全国专利试点城市,试点期2年。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我市的试点任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修订)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2]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与时俱进,加快改革和体制创新。重点围绕我市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履行WTO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管理,建立有效的专利工作体系;通过深入、广泛的专利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识;推动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利管理体制,提高运用和管理专利的能力;依法查处和制裁专利侵权行为,为我市树立良好的专利保护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试点目标

  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是:推动、指导市场竞争主体运用专利制度、掌握世贸组织有关规则,迅速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切实做好专利及知识产权管理 保护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建设,使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从研究开发到转移、扩散的技术创新全过程;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促进高新技术创新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促进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化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我市的产业升级和经验发展。具体目标是:

  1、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显著增长。试点期间,全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长率高于省会城市与副省级城市平均增长率5个百分点以上。

  2、专利技术产业化速度加快。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争取全市6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利技术,使全市专利技术实施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开展专利实施项目示范工程和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在市确立的主导产业中推动20家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保护和专利信息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引导高校、研究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发高新专利技术。

  3、专利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入世后对专利工作的新要求,围绕促进技术创新这一中心任务,起草制定我市加强专利管理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使我市的专利政策法规体系得到进一步发展,营造出促进技术创新的整体法制环境。

  4、专利行政执法、真心话早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科技(知识产权)、、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并加强与海关部门的联系,严格依法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公正调解专利纠纷,提高执法成效。年专利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0%以上。

  5、市民专利意识增强。重点对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领导、专利管理人员、专利执法人员、企业专利工作人员、专利中介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利用各种媒体,加大专利宣传力度,提升市民专利意识。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区域试点。在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重点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区域专利试点示范工作,使这 生和运用知识产权的重点地区在专利机构与制度建设、社会公众专利意识的提高、专利产权的管理、保护和运用、企事业真心话 早工作、专利战略研究等方面发挥示范效应。

  (二)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特色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充分依靠和利用专利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创造自主知识产权,迅速提高其管理、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在经济科技全球化环境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努力使之成为该行业领域的“单打冠军”。

  (三)组织和指导行业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选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2至3个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通过对国内外专利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选准业内技术创新、科技攻关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为我市主要产业和关键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提供战略参考。

  (四)加快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专利管理工作

  1、加强专利产权管理。科技管理要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将专利知识产权的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认真贯彻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部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安排>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2]278号)、科技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2]141号),提高政府投资立项项目的研究开发效益,提高取得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引导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专利管理机构,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对专利申请、专利权的维护、运用和权益分享进行全面管理。

  2、调整政策导向。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是衡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评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考核指标。今后凡推荐参评国家、省科技进步奖,评选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作为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先进单位,以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工作,专利实施情况应作为重要评价条件之一。

  3、加强专利信息收集,突出专利技术运用。在科技计划、重大专项、专题、课题的立项、验收的全过程中,把专利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在计划、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引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专利信息跟踪;在项目验收时,要把专利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五)加快专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利信息网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逐步建立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和主导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为经济、科技、产业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战略,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行政司法部门执法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六)加大专利保护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规范专利纠纷调处和冒充、假冒专利的查处工作程序,确保规范、准确、廉洁、公正执法。严肃查处各种专利侵权行为。建立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案件受理制度以理协调磋商机制,确保案件能及时得到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

  (七)培育和发展专利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发展各类专利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在专利代理、专利信息、专利实施中介、专利战略研究、专利评价评估、专利保护服务等方面,提供全面、快捷、真实、合法的服务。引导、规范专利中介服务市场,逐步完善对专利中介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确认与审批制度。

  (八)加强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将《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内容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生科技创造发明教育内容;在媒体设专栏或专题节目,宣传典型,以案说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专利法律意识。

  (九)大力培养人才,适应入世后国际性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强化领导干部专利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强化领导干部专利知识的培训学习,迅速提高有关行政领导与企事业单位领导的专利意识;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使从事专利管理、专利执法、企业真心话早工作、专利中介服务等各类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以适应形势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利工作体系。成都市专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全市专利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各区(市)县政府要将专利工作落实到相应部门和人员,有条件的区(市)县可以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

  (二)加大专利投入。从2002年起,市政府每年设立200万元的专利扶持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本市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支持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

  (三)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目标考核。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及专利管理、保护和运用情况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网络目标和创建科技先进区(市)县的重要内容。

  (四)成立成都市专利咨询专家组。聘请市内外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专家组建专利咨询组,对我市地方性重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出台,重大计划的实施、重大案件的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意见。

  (五)加强专利统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专利统计制度,将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专利数量、专利法执行情况、专利实施转化情况等数据纳入专利统计。

  (六)促进专利工作的软科学研究。针对专利保护与管理以及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有关软课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促进试点工作。

  (七)加强专利试点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应将年度专利试点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底前书面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并加强相互间日常工作联系。市知识产权局对区(市)县、市级部门在专利试点工作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认真地总结和分析,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