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专利促进条
发布时间:2019-08-21 05:16:15
5月20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条例》从2006年正式启动起草工作到表决通过,历时3年,《条例》颁布实施,是江苏省在新的形势下推动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 《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促进专利实施、开展专利宣传与人才培养、、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含有自主专利技术的专利实施等事项;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对在本省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者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和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投入,县级以上地方财政可以在专利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专利技术产业化贷款项目进行贴息;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专利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新产品开发的优惠政策。 《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从基本原则、激励措施、规范管理、行政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专利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作了全面规定,内容涵盖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专利工作的各个环节。《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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