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建设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实施意见的
发布时间:2020-02-23 02:50:15
发文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
文 号:佛府[2005]3号
发布日期:2005-1-10
执行日期:2005-1-10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设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科技局和知识产权局联系(联系电话:83385161)。
二○○五年一月十日
关于建设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
2004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市成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为了有效推动我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通过专利制度推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作用,营造鼓励发明创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我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修订)》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围绕我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城市"的总目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服务、执法体系,加强专利管理,完善专利保护,推动专利信息利用,提高全社会专利意识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做大做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业,为提高我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的两年试点期内,要求做到:
(一)专利申请数量增长
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科研计划项目中申请和取得专利权的要占项目总数70%以上。继续保持我市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二)培育更多拥有自主核心专利技术的企业
培育拥有自主核心专利技术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市级专利工作示范单位80家。全市企业专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专利工作政策体系建设加快
市、区政府要在专利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方面制定一系列互相配套的政策,形成比较完善的专利工作政策体系,并加以落实。
(四)专利保护工作成效增强
建立完善和规范的专利保护体系,增强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效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部门机构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和专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市有关部门组成。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加强政策、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和制订,加强对相对薄弱地区的指导。各区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工作评价标准的有关精神,量化工作目标,加强统计考核,实现我市专利工作的全面跃进。
市、区两级财政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该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政策与战略研究、专利信息化、专利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人才培训等专项经费的开支等,为实现各项试点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深入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在两年试点期内培育100家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成为全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其中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着力引导和提高其运用专利制度增强竞争力的能力,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促进我市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争取在两年试点期内,产生一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专利项目和产品。
大力推动专利技术贸易、专利质押贷款、专利技术入股和专利技术孵化;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中介机构、社团组织和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引进;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专利项目和纳入国家、省级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的项目,由各级政府给予资金扶持。
(三)加强科技、经济、外贸、高等院校等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加大科技评价体系中的知识产权比重;企事业单位申请承担科研项目时须提交知识产权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将科技项目经费的投入与专利产出挂钩,确保实现科技攻关项目和产学研项目的专利产出率达到项目总数的70%以上,项目的专利文献检索率达到100%.
(四)全面提升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
加强专利信息化建设,在进一步完善"佛山知识产权网"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向全社会提供简便、快捷、可靠、有效的专利信息服务。加快全市专利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全市专利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专利管理工作效能。
(五)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和协会要继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各种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研讨活动;组织知识产权专家讲师团(顾问团),进行知识产权巡回报告与现场咨询,培育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采取在职培训、脱产学习、出国深造等形式,加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职人员队伍的建设,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支撑。
(六)加强和完善专利保护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与必要的执法装备,开展专利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专利法,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结率。
加强会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与省内外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与当地管理机关、行业协会签订联合保护协议。
(七)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健康发展
积极引进专利代理、评估、交易、诉讼服务、涉外申请等中介机构,完善准入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服务、纠纷调解、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协会制订自律守则、熟悉国际规则,避免内部恶性竞争,积极应对国际纠纷。
(八)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
围绕"产业强市"目标,结合我市产业与科技发展规划,开展佛山市专利战略研究,制定佛山市专利战略实施纲要。
指导行业协会进行行业专利战略研究,逐步建立我市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为提高我市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服务。
本意见由佛山市科技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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