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有关专利实施运用与产业化工作政策文件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08:35:15


关于征集有关专利实施运用与产业化工作政策文件材料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3 生效日期: 2007-03-13 发布部门: 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推动专利实施运用与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创新和政策体系建设,促进各省区市全面建立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扶持措施和财政扶持资金,加快形成直接服务于发展我国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的政策支持环境,按照2006年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会议要求,我局将编辑《全国专利实施运用与产业化工作政策汇编》,并考虑选择在已建立扶持资金且实施效果好的地区举办“促进建立省区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交流研讨座谈会,同时根据情况适时制定促进地方建立专利实施资金的指导性文件。为做好上述工作,特征集有关专利实施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关于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及配套(或实施)措施、办法等;
  (二)关于专利市场和专利转移、交易、实施、转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或运作等的相关政策、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报送要求
  (一)所报政策文件应正在实施中;
  (二)请报政策文件全文;
  (三)针对每项政策文件提交800字左右(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增加字数,但不宜超过1500字)的简介,简要说明该项政策文件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等,也可简要说明政策文件制定出台的背景、沿革、修改情况等。
  三、时间及方式要求
  请于2007年4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以纸件及电子邮件方式一并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司。如缺少相应电子件,请录入并校对无误后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辽宁省专利实施运用与产业化政策及实施情况(示例)

  政策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意见》(辽政发[2002]25号)(全文略)
  配套措施:
  1.《辽宁省专利技术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企[2003]132号)(全文略)
  2.《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决定》(辽委发[2006]6号)(全文略)
  政策实施情况:《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意见》下发后,省政府决定将我省每年专利转化资金由过去的500万提高到1500万。《辽宁省专利技术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专利技术转化资金的管理和科学使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各市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与财政局共同筛选上报,业务处室初步审核,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专家、专利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并与省财政厅会商确定的“四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计划项目。我省2006年度专利技术转化资金计划下达项目68项,经费1770万元。
  政策实施效果:上述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支持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应用,加快了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拓宽了专利技术转化项目获得发展资金的渠道,改善了创新型企业的投融资环境,拉动了资金投入9.49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5.63亿元,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3722万元,银行贷款3.49亿元,是省专利技术转化资金投入的近54倍,真正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速度,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8个企业中,92.65%的企业销售收入有所增长,32.35%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超过50%,14.71%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超过100%以上。截至2006年底,共实现销售收入22.3亿元,利税3.1亿元,较扶持前分别增长26%、29%;在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同时,省专利技术转化资金计划也扩大了就业,由于项目的实施与产业化,68个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新增就业人数3504人,增长26%。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