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评审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及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 15:31:15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评审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及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22 生效日期: 2005-07-22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发布文号:

(一)指导委员会

1.职 责:全面领导此项活动的开展,对重大问题进行

研究、决策。

2.组 成:

名誉主任 路甬祥、徐匡迪、周光召、姜 颖

主任委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 勤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

杜祥琬

中国科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徐善衍

中国科学院党组成员、

李志刚

副主任委员

中国工程院院士、钢铁研究总院院长

干 勇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副局长

许 平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邢胜才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部长

彭友东

委 员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副局长

许 平

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董庆九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副部长

高 勘

中国科技馆馆长

王渝生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长

郭晓东

胡佐超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

1.职 责:负责审核、评定初审小组推荐上报的项目。

2.组 成:

主 任

中国工程院院士、钢铁研究总院院长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局局长

副主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中国科技馆副馆长

成 员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局局长

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

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长


下设具体工作机构:

(1) 初审小组

职 责: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

组 成:

组 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副组长

成 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机械发明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副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通信发明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副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部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综合协调处处长


(2) 办公室

职 责:执行指导委员会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申报、评审、

表彰及展出工作。

组 成:

主 任 胡佐超

中国科技馆馆长 王渝生

副主任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综合管理部主任 王卫东

中国科技馆副馆长 黄体茂

成 员 须晓云 徐晓敏 周家宬 朱幼文 王喜敏

杨兴宪 陈明媛 张红莉 王西亚

二、评审体系

(一)评审宗旨

弘扬中华民族发明创新的伟大精神,彰显专利工程技术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与深远影响力,以及专利工程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后,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创新人类时尚生活做出有益贡献的巨大魅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尊重知识和人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倡导企业建立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良性产业结构,增强民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评审标准

1.预展项目标准

以专利工程技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为指导,评审的发明创造既可以是高科技领域中的高端技术,也可以是引领社会时尚、改变大众生活观念、提高生活质量的实用技术;技术构思巧妙,有创造性高度,并在产业化进程中实现了技术应用物化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2.正式展出项目标准

充分体现专利工程技术对我国产业或技术领域的突破性、革命性、开创性成就,市场运作成功性及引领社会时尚生活的特点,为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技术创新水平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

3.市场化成功原则;

4.以评价专利工程技术及其产品为主、其发明人和企业为辅的相关宣传原则;

5.专家评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原则;

6.评委廉洁自律及利害关系回避原则;

7.严格按规定条件评审、数量不限原则;

8.滚动展出、逐年补充原则。

(四)参评条件

1.在国内或国外获得或曾获得过专利授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实现产业化或具备较大产业化前景的专利工程技术;

3.参评项目不涉及权属、诉讼、无效争议等法律规定中所列各类纠纷;

4.自愿提交由活动评审机构统一制定、推荐人和本人填写合格的申报文件,并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诚信承诺

5.按规定缴纳评审成本费用;

6.满足活动通知和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由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初审小组组成,并设立活动办公室具体执行指导委员会的决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初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的实施。专家评审委员会、初审小组成员由我国科学界具有权威性的学科专家、两院院士、中国专利审批职能部门的专业审查专家及其它相关人员组成。

具体参加单位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国科技馆,本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六)评审程序

1.申报

、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下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向本活动办公室推荐申报项目;

(2)两名及以上中国科学院/中国院工程院士可联名推荐申报项目;

(3)两名及以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现职审查员或同行业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可联名推荐申报项目;

(4)全国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本活动办公室进行申报;

(5)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向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申报。

2.初审、推荐

(1)本活动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格式审查;

(2)初审小组就格式审查合格的材料,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票数超过半数者入选推荐上报项目;

初审小组就上报项目分别作出总体评价,向专家评审委员会上报推荐。

3.审核、评定

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小组上报意见进行审核、评定,并对初审小组有争议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确定评审结果。

4.公示

活动办公室将评审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众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向活动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

如有异议,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调查、评议、再次审核的基础上作出最终裁决;

对异议期内无异议的项目,将在展馆中进行为期一年的预展,向社会公开展示并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

(七) 评审、展出周期

评审活动每年一次,已经参加过申报的同一专利项目不得连续重复申报;

评审结果经一年预展无异议的项目,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技术革命性、开创性、突破性和市场成功性的标准在其中评选出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项目,进入正式展出。

(八) 评审结果表彰

由举办单位共同为进入正式展出的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权利人及其发明人颁发荣誉证书;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技馆进行常年展出,并列入2008年奥运科技展出计划;

通过全国各大媒体将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评审结果以信息发布、专题制作、专访报道等形式广为传播,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在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网站上展示;

将评审结果及项目评价编辑为正式出版物出版、发行,并将其作为编写我国“现代专利工程技术发展史”的重要内容。

展出期间,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上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裁定,立即将其撤出展馆并向社会公示。

(九) 申报表格

申报表格可以复印,或从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网站“杰出专利评选”栏目下载(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网站的网址为:www.ppac.org.cn)。

三、展出

(一)展出地点

展出地点:中国科技馆

中国科技馆是我国国家级综合性科技展馆和大型公益性科普教育基地,是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科普教育的形势下兴建和发展起来的。自中国建立专利制度以来,首次将我国杰出的专利工程技术项目在此常年进行展出,旨在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展示科技进步对人类的贡献,昭示专利制度推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作用,彰显自主创新的巨大魅力,褒奖为推动科技进步、促经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发明人和企业家,由此必将掀起全社会对发明创新的新热潮,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品牌。

(二)展出标题

展出标题:专利工程技术与社会进步

(三)结构框架

1.本展出分为世界部分与中国部分

(1)世界部分

追朔人类自建立专利制度以来发明创造的辉煌历史,以及世界各国(国外)专利创新的经典杰作,向世人回顾展示发明创新活动引领人类走向全新的生活。

(2)中国部分

隆重推出新中国自建立专利制度以来,通过本活动评选出的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专利发明创新力作,展示专利制度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及对我国科技发展、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2.展出方式

采取文字介绍、图片说明、模型与产品实物相结合等展示方式,包括对相关发明人和权利人的简要介绍。

(四)展出周期

预展项目展出周期为一年,评选出的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项目长期展出。

附件2: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项目参评推荐表


推荐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 个人推荐人

□ 自荐人姓名

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推荐项目名称(标明专利号,可另附页):

1.

2.

3.

4.

5.

6.

简要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推荐人/自荐人: (盖章/签字)

推荐单位/推荐人/自荐人:

(盖章/签字)
附件3


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项目参评申报表

项目名称

专 利 号

授权日期

发明/设计人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专利权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申报项目基本法律状况(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专利权有效期限(起止时间)

是否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是否存在撤销专利权(视撤)

是否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纠纷

申报项目是否处于诉讼、仲裁

其它法律、行政程序中

其它应说明情况

申报项目转让/许可实施情况(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实 施 单 位

许可种类

许可金额

合同履行情况

申报表第2页

申报项目向第三国申请专利情况(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国 家

申请号

申请/授权时间

法律状况

项目发明人/设计人和实施企业家简介:

(本申报表各项填报内容涉及申报项目及相关发明人/设计人获得的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表彰、奖励的,应同时附有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申报表第3页

技术构思巧妙性、创造性、市场化程度简介:

项目技术的突破性、革命性、开创性及市场成功性特点:

申报表第4页

自行实施及经济效益情况:


附件4
全国杰出专利工程技术项目评审表


初审小组推荐意见

组长/副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主任/副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结果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