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及户名
发布时间:2021-02-11 02:35: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及户名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5 生效日期: 2001-06-15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4号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实施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2001年1月1日起,,现公布如下: 专利收费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
帐 号:0200010009014400518
1999年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3号公告中公布的专利收费户名(专利局)和帐号(144005-63)于2001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4号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实施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2001年1月1日起,,现公布如下: 专利收费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
帐 号:0200010009014400518
1999年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3号公告中公布的专利收费户名(专利局)和帐号(144005-63)于2001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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