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9-28 22:07:15
?从提出专利申请到被批准要严格按照程序经过多次审查。不同的申请类型,审批程序不同。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除受理程序外,还包括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4个程序。而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因而除受理程序外仅有初审和授权2个程序。
初审
??在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后,专利申请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的全称应为“初步审查”,也称为“形式审查”,它是对专利申请及办理申请的手续、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有:(1)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2)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3)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4)是否明显缺乏单一性。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
公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程序。而发明专利申请则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申请人可以请求提前公布,提前公布的申请会在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对于不申请提前公布的专利申请,则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布准备程序。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实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3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对现有技术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 新颖性:①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②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③ 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 创造性:创造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同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 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授权?撤回 驳回?
??当然,并非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批准为专利。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可能有4种不同的结局:申请被主动撤回、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被驳回和申请被授予专利权。
??(1)专利申请被主动撤回: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由于情况的变化,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撤回专利申请。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办理专利权授权登记手续以前提出。
??(2)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
??(3)驳回申请及请求复审: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4)授予专利权与办理登记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阶段。经授权形式审查人员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确认无误以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专利公告之日起生效。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责任编辑: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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