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专利证书副本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30 07:56:15
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根据共同权利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颁发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
权颁发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共同权利人的总数。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专利局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颁发专
利证书副本。
专利证书副本标有“副本”字样。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正本格式、内容应当一致。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应当收取专利证书副本费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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