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英国的欧洲专利申请案的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0-07-18 08:17:15


  若进入英国的欧洲专利申请案,若有侵权行文发生,从哪一天开始可主张损害赔偿
  1.若进入英国的欧洲专利原申请案是以英文提出申请:
  以英文申请的原欧洲专利申请案,EPO即以英文公开、公告,其效果等同于在英国专利公报的核准公告,故欧洲专利进入英国后,可自原欧洲专利申请案的核准决议公告日开始主张损害赔偿。此外,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67条及《英国专利法》第78条第3项d款规定,亦有机会主张欧洲专利申请案公开日到公告日间的适当补偿。

  2.若进入英国的欧洲专利原申请案不是以英文提出申请:
  不是以英文申请的原欧洲专利申请案,EPO即不以英文公开、公告。申请人需于核准决议公告日起算3个月内提交英文全文译文,完成此项进入国程序后,才可自原欧洲申请案的核准决议公告日开始主张损害赔偿。(若核准决议公告日是落在2007年12月1日及该日后,则可适用《伦敦协议》免除英文全文翻译的提交义务。)此外,若是希望追究欧洲专利申请案公开日到公告日间的侵权行为,,,才可主张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