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新专利法修正案引起极大反响
发布时间:2019-08-14 20:14:15
自从上周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两党领袖公布妥协通过的美国专利法修正案的细节,就产生了极大反响。大部分反应都是积极正面的,这表明长期寻求的妥协或许就在眼前,但一些利益相关者仍然持强烈的保留意见。
司法委员会3月4日公布了该修正案,较旧法而言,有几方面的突出变化。
“由于前两届国会都付诸努力,专利法的修改过程比任何时候都更趋近于制定法律的过程。”Foley &Lardner的Phil Kiko说,“虽然众议院在上一届国会通过了该法,但在众议院和上届政府中仍有强烈的反对声,特别是赔偿条款,最后努力付之一炬。显然,自去年司法委员会作出报告之后,参议院司法两党领导层就一直致力于该法律的进一步修改。”
Kiko认为观察哪一组织会支持最新的妥协版本,高科技群体、制药、生物技术、大学及制造行业是否会特别支持以及谁又会站出来反对它将会是件有趣的事。他说:“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联合声明无疑不是一种支持,它表明众议院希望修正案有更为显著的改变以达到有意义的专利法修改的效果。关键仍然在于如果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参议院是否仍会继续推进。”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John Conyers、Jr.、Lamar Smith及Zoe Lofgre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希望国会能团结起来通过真正的有意义的专利法修正案。”但他们补充道,“我们认为在众议院审议之前大量的修改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希望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同事们能将这些变动作为他们处理工作的一部分加以考虑。我们仍然愿意继续为有意义的专利法修改而工作,但必须确保该法对权利滥用做出回应并且能从总体上改善现有制度。”
修改的既定好处之一是使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诸如将专利授予第一个申请人等问题上更加趋同,而非唯独美国采用的将专利授予第一个创造的人。截至发稿时,欧洲对该法案的态度仍然不明确。关于其他问题,前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政策处副处长Stephen Kunin认为:“关于专利法修改的新Leahy法案对内部当事人复审的初期变化做了大量修改。”
“IPR将是一场裁定程序,更像是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中有争议的授权后审查。”他说,“为消除对不确定时间的担忧,有关程序必须从开始起12至18个月内完成。”
“对一项知识产权保护的授予标准已经有所提高,加强不容反悔的条款以避免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或法庭上对最后裁决重新审理,”Kunin补充道,“为消除目前在获得专利中遭受的不公平行为,可以采取补充审查。”
DLA Piper律师事务所的Andrew Valentine说:“专利法第292条(错误专利标记)是一条有趣的条款。 Group有限公司与Bon Tool公司案,判决一件专利产品的虚假标记的法定处罚是建立在“每篇文章”的基础上的,。其中的许多案件中,原告都有令人质疑的身份地位。关于S. 515,他补充道:“通过修改专利法,要求原告享有“竞争性损害”来解决这一问题,并且限制那些有充分资金来支付损害赔偿的人所造成的损害。S. 515建议这一做法适用于所有未决或者在法案通过之前的案件,所以很有可能会适用于从Bon Tool开始提出的所有案件。
新妥协提案的反对意见
新妥协提案遭到了代表高科技领域的专利公平联盟的反对。该联盟在一份声明上说,新的提案将会“产生一个比现状更加恶劣的专利制度”。
“它弱化了现行法律对权利滥用的保护,扩大了构成诉讼滥用的机会,并且没有囊括限制滥用的新规定。”该联盟指出,拟定的修改会让那些申请诉讼的人故意以侵权为理由获取高额赔偿变得更加容易。此外,该提案推行新的限制,这会让在美国商标专利局启用授权后审查程序变得更加困难。该联盟还声称新的提案排除了旨在阻止不公正行为和滥用权利主张的法律原则。该组织还反对申请在先条款,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包括“滥用者会寻求那些技术上进步较小的专利——执行公司也认为不值得花钱获得该专利——只是为了利用这些专利来骗取专利使用费。”还有诸如损害赔偿、案件管辖和诉讼期间上诉等措施都存在同样的担忧。
支持者的声音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AIPLA)发表一份声明赞扬该法案是“平衡的”且“精心设计的”。还特别赞扬了几个条文。“其中有许多条文,包括采用先申请制度以及授权后审查选择的扩大都有助于增强专利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存在。,加入更多发现故意侵权的明确的标准,并且有助于确定适合专利诉讼的审判地点。”
它也获得成员包括技术公司在内的创新联盟的谨慎接受。“我们不会反对国会通过其现有版本,”创新联盟执行经理Brian Pomp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不是一部我们都亲自参与的法案,但每个人都应该明白其妥协的实质。然而,我们担忧的是众议院所寻求的文本中的变化。能达成这种妥协是需要长时间的,并且很困难。”他警告说,任何一种改变都将导致该联盟重新考虑对它的支持。
生物技术工业组织(BIO)主席和首席执行官Jim Greenwood发布一项有关初步支持该法案的声明,因为该法案整体上有几个重要且精心考虑过的改善之处。他说,这对工资高、与创新有关的工作而言是一次重大进步。
Leahy办公室还公布了制造商和创造者支持该法案的声明。其中包括以上提到的几个组织,还有21世纪改革联盟、基因泰克公司、美国药物研究机构和制药厂商协会、IBM公司 、微软公司以及高等教育联盟等。(编译自Ip-watch)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司法委员会3月4日公布了该修正案,较旧法而言,有几方面的突出变化。
“由于前两届国会都付诸努力,专利法的修改过程比任何时候都更趋近于制定法律的过程。”Foley &Lardner的Phil Kiko说,“虽然众议院在上一届国会通过了该法,但在众议院和上届政府中仍有强烈的反对声,特别是赔偿条款,最后努力付之一炬。显然,自去年司法委员会作出报告之后,参议院司法两党领导层就一直致力于该法律的进一步修改。”
Kiko认为观察哪一组织会支持最新的妥协版本,高科技群体、制药、生物技术、大学及制造行业是否会特别支持以及谁又会站出来反对它将会是件有趣的事。他说:“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联合声明无疑不是一种支持,它表明众议院希望修正案有更为显著的改变以达到有意义的专利法修改的效果。关键仍然在于如果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参议院是否仍会继续推进。”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John Conyers、Jr.、Lamar Smith及Zoe Lofgre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希望国会能团结起来通过真正的有意义的专利法修正案。”但他们补充道,“我们认为在众议院审议之前大量的修改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希望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同事们能将这些变动作为他们处理工作的一部分加以考虑。我们仍然愿意继续为有意义的专利法修改而工作,但必须确保该法对权利滥用做出回应并且能从总体上改善现有制度。”
修改的既定好处之一是使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诸如将专利授予第一个申请人等问题上更加趋同,而非唯独美国采用的将专利授予第一个创造的人。截至发稿时,欧洲对该法案的态度仍然不明确。关于其他问题,前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政策处副处长Stephen Kunin认为:“关于专利法修改的新Leahy法案对内部当事人复审的初期变化做了大量修改。”
“IPR将是一场裁定程序,更像是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中有争议的授权后审查。”他说,“为消除对不确定时间的担忧,有关程序必须从开始起12至18个月内完成。”
“对一项知识产权保护的授予标准已经有所提高,加强不容反悔的条款以避免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或法庭上对最后裁决重新审理,”Kunin补充道,“为消除目前在获得专利中遭受的不公平行为,可以采取补充审查。”
DLA Piper律师事务所的Andrew Valentine说:“专利法第292条(错误专利标记)是一条有趣的条款。 Group有限公司与Bon Tool公司案,判决一件专利产品的虚假标记的法定处罚是建立在“每篇文章”的基础上的,。其中的许多案件中,原告都有令人质疑的身份地位。关于S. 515,他补充道:“通过修改专利法,要求原告享有“竞争性损害”来解决这一问题,并且限制那些有充分资金来支付损害赔偿的人所造成的损害。S. 515建议这一做法适用于所有未决或者在法案通过之前的案件,所以很有可能会适用于从Bon Tool开始提出的所有案件。
新妥协提案的反对意见
新妥协提案遭到了代表高科技领域的专利公平联盟的反对。该联盟在一份声明上说,新的提案将会“产生一个比现状更加恶劣的专利制度”。
“它弱化了现行法律对权利滥用的保护,扩大了构成诉讼滥用的机会,并且没有囊括限制滥用的新规定。”该联盟指出,拟定的修改会让那些申请诉讼的人故意以侵权为理由获取高额赔偿变得更加容易。此外,该提案推行新的限制,这会让在美国商标专利局启用授权后审查程序变得更加困难。该联盟还声称新的提案排除了旨在阻止不公正行为和滥用权利主张的法律原则。该组织还反对申请在先条款,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包括“滥用者会寻求那些技术上进步较小的专利——执行公司也认为不值得花钱获得该专利——只是为了利用这些专利来骗取专利使用费。”还有诸如损害赔偿、案件管辖和诉讼期间上诉等措施都存在同样的担忧。
支持者的声音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AIPLA)发表一份声明赞扬该法案是“平衡的”且“精心设计的”。还特别赞扬了几个条文。“其中有许多条文,包括采用先申请制度以及授权后审查选择的扩大都有助于增强专利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存在。,加入更多发现故意侵权的明确的标准,并且有助于确定适合专利诉讼的审判地点。”
它也获得成员包括技术公司在内的创新联盟的谨慎接受。“我们不会反对国会通过其现有版本,”创新联盟执行经理Brian Pomp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不是一部我们都亲自参与的法案,但每个人都应该明白其妥协的实质。然而,我们担忧的是众议院所寻求的文本中的变化。能达成这种妥协是需要长时间的,并且很困难。”他警告说,任何一种改变都将导致该联盟重新考虑对它的支持。
生物技术工业组织(BIO)主席和首席执行官Jim Greenwood发布一项有关初步支持该法案的声明,因为该法案整体上有几个重要且精心考虑过的改善之处。他说,这对工资高、与创新有关的工作而言是一次重大进步。
Leahy办公室还公布了制造商和创造者支持该法案的声明。其中包括以上提到的几个组织,还有21世纪改革联盟、基因泰克公司、美国药物研究机构和制药厂商协会、IBM公司 、微软公司以及高等教育联盟等。(编译自Ip-watch)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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