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告》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9 13:17:15
5月6日,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证书发放、培训等事宜进行了说明。
一、公告的相关规定
1.报名和查验
根据公告的规定,2011年考试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3日,北京考点的查验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2日,其他17个考点的查验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5日。报名的方式为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查验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接受查验与缴费。
2.考试
对于考试,公告规定了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18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公告还进一步对考试的科目、时间和方式、试题的公布、分数线的确定、证书发放、考试指南、考前培训等事宜进行了具体说明。
3.港澳报名人员
针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代理人考试的事宜,公告进行了特别的规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报名时间同样为2011年6月20日至7月3日,报名方式由去年的函报全部改为网上报名;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应当于2011年11月4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除了公告中的特别规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事宜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试的新变化
从方便报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考试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与2010年相比,2011年考试公告具有如下的变化:
1.考点城市增加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的考点城市由15个增加到18个。考点城市的增加,既可以方便报名人员就近报名,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专利代理行业,促进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扩大专利代理行业影响,普及宣传专利制度,推动当地知识产权工作。
2.网上报名的时间缩短
2011年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周,与2010年相比减少了2周。因此,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尽快进行网上报名,以免因错过报名时间而耽误工作。
3.报名时间和查验时间错开
2010年报名和查验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而2011年的报名时间和查验时间共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0日至6月26日,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但不开始进行查验工作。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7月3日,可以同时进行报名和查验;
第三阶段:7月4日至7月22日(北京考点)、7月4日至7月15日(其他考点),不能进行报名,只能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报名和查验时间。
4.报名人员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从便于报名人员的角度出发,今年增加委托查验这一环节,允许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应当提交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5.减少再次报名人员查验提交的材料
为了减轻考生的负担,减少考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对于2009年、2010年查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在2011年查验的过程中只需要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当与2009年或2010年报名的身份证件保持一致),不需要提交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
有关考试的具体工作的安排,报名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随时了解最新的考试动态。报名人员还要注意各考点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关于现场查验和考试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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