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开征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01 21:56:15
昨日,,《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自1997年该条例颁布以来的第二次修订。在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专利保护与管理以及条例涉及的法律责任等4个方面,将有更详细的规定。
此次条例修订,更加注重对专利权的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修订草案规定,有关部门应将专利权拥有数量、质量以及专利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作为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等认定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以及省专利奖的主要发明人,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对展会期间的专利保护,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承担责任。修订草案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参展项目侵犯其专利权的,可以向主办方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投诉,。
在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的,以及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造成公众误认的等10项行为,将遭到监督与查处。
,如果市民要对该修订草案提出建议,请在3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传真至028-86604049,或者发送电邮至szffzbzfc@sina.com。,并予以考虑。 (记者 肖翔)
此次条例修订,更加注重对专利权的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修订草案规定,有关部门应将专利权拥有数量、质量以及专利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作为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等认定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以及省专利奖的主要发明人,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对展会期间的专利保护,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承担责任。修订草案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参展项目侵犯其专利权的,可以向主办方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投诉,。
在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的,以及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造成公众误认的等10项行为,将遭到监督与查处。
,如果市民要对该修订草案提出建议,请在3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传真至028-86604049,或者发送电邮至szffzbzfc@sina.com。,并予以考虑。 (记者 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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