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技文明史看中国专利制度30年

发布时间:2021-02-09 02:38:15


中国知识产权报 5000年前,古老的中华民族就已开始书写灿烂的科技文明,四大发明对世界进步更是做出了杰出的贡献;400年前,当西方国家纷纷建立专利制度并实现科技大发展时,中国近代科技却落伍了;30年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前身——中国专利局成立,中国开始建立专利制度。
短短30年来,中国专利事业从无到有,走完了西方国家400多年才走完的道路,取得了令世人惊叹的成就。为了向社会呈现中国专利制度30年的历史意义,本报特约请科技史、科学哲学史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从近代中国科技何以落伍、西方何以实现科技大发展这两个对立层面发表见解,对中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的重要性进行评价。
  
王渝生(中国科技馆前馆长、科技史专家)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5000年前的中华文明在世界上四分天下有其一;2000多年前,其他三大文明古国逐渐衰落,同时希腊文明兴起,持续发展的中华文明在世界上两分天下有其一;1000多年前,欧洲进入政教合一的封建时代,科技、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均受到严重阻碍,这时的中华文明在世界上大踏步前进,一枝独秀。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在其《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说:从公元3世纪到13世纪,中国保持了一个其他地区和其他民族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
但是从14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之后,特别是16世纪科学革命引起工业革命之后,也就是约400年前,西方社会在近代科学的指引下,沿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康庄大道讯跑。此时的中国却还未从农业时代转向工业时代,其科学技术也随之开始落伍。也就是说,中国近代科技的落伍与作为激励机制的专利制度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联性,而西方社会科技大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专利制度的建立。
专利制度的产生是西方社会从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转变的一个产物,是有了地理大发现把世界连在一起,有了工业革命机器大生产,有了时代的革命性变化之后,确切地说是产生了资产阶级以后,才产生的。科学研究讲究发现,技术创新讲究发明,都有个第一次、第二次的问题。第一次是创新,再往后都是传播。为了尊重智力劳动,就有了专利制度。这跟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当时的中国没有这种社会变革,长期以来都是自给自足的经济,也就一直没能建立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的好处就是使得微小的技术进步和发明都被记载下来,再向社会予以公布。没有专利制度,必然会造成人类精力和宝贵智慧的浪费。有了专利制度,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哪一种技术发展到哪种程度了,整体提高了人类的知识创造的效率。
技术有两种,一种是在科学技术原理指导下的发明,一种是靠实践和经验的积累,或者是世代相传,或者是师徒相授,这样也能够发展技术。在蒸汽机时代,是技术推动科学的发展,先有工人出身的瓦特在实践中发明了蒸汽机,才有后来科学家提炼出热力学。到了19世纪,则是科学推动技术的进步,先有法拉第在科学实验中发现了电磁感应,才有后来电动机和发电机的产生。到了20世纪,则是科学和技术的双向融合。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的积累很重要。专利制度为技术进步解决了一个效率问题,通过专利技术,不仅保护了技术,甚至提炼出科学来。无论是技术走在科学的前面,还是科学走在技术的前面,还是后来的大融合,实际上都离不开专利的几个基本作用:第一,它激励了创新;第二,专利的公开导致了效率的提高,导致了传播速度的提高,导致了创新平台的不断升高,让知识成为人类共享的东西。
  
任定成(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科学哲学史专家)
马克思认为,中国的生产方式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李约瑟大体也持这种观点,并以此解释中国历史上的技术发展。在我看来,这种生产方式对于技术的发展,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可以尝试用这个概念理解所谓中国古代技术的繁荣,也可以用它理解中国传统技术的衰落。
这种生产方式的确有效地推动了古代中国科技的创造和运用。在集权制度下,像天算之类的观测和研究领域、运河皇城道路之类的大型工程、盐铁之类的生产和营销,都由国家控制和管理,可以调动国家和地区资源于技术活动之中,而且技术人员人衣食无忧,知识生产由国家组织,成果也归国家所有。因此,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出现之前,亚细亚生产方式对于自然知识的生产和技术的发明及推广利大于弊。
但是,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大发展的社会,亚细亚生产方式对技术的发展就不是那么有利了。不少技术活动都是围绕既定的目标进行,对于活动于其中的技术人员来说,自由研究的动力和时间相对缺乏,而技术发明与发明者之间的关联被人忽视。没有发明、发明者与经济利益的关联,没有发明权的概念,没有把发明送进有序有价交换场所的机制和制度,发明就得不到体制激励。很多发明和发现不是靠它的新颖和独特赢得受众,而是通过它的历史久远和流传广泛来赢得受众,述而不作就会成为社会推崇的风尚。传统和迷信这些稳定的东西就会成为扼杀创造力的力量,成为发明创新的障碍。
而专利制度则与此不同,它保证了复杂的社会分工,把知识生产的出资者、组织者、管理者、发明者、推广者、使用者各自的利益分清楚,这个链条上的人各司其职,使知识的生产和经营相对独立而又能相互配合。
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的产生,是需要社会条件的。如果一个国家有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的信心和野心了,它就不需要在强国的威胁下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因为,对外它有钱买得起他国的技术,对内它需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交易市场,甚至还要在国际知识贸易活动中出售自己的技术知识,更多地保护本国的知识权益。解放前,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更多地是保护外国的权益。解放初期,我们集全民之力来搞发明创造,成果归全民所有,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既感受到外来的压力,更有内部的发展需要,这才开始考虑建立专利制度。这说明我们开始有需要也有信心了。一个国家要想成为强国,必须创造知识、利用知识、出售知识。
专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类知识的积累和增长,有利于技术的公开和传播。技术成果公布以后,别人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不用重复进行发明,减少用于发明的社会成本,促进知识创新。从实践上讲,比如纺织业、冶金业、采矿业等这些蒸汽机时代的标志性产业,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发展,就在于其技术发明得以公布和推广。发明权是与生俱来的,发明权在发明做出之时就属于发明者,专利制度以一种社会制度化的方式,对这种与发明俱来的权利给予了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专利制度促进了创新,而且可以检验创新,为社会和人类发展带来真正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