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第二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22:03: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城市知识产权局,、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加快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局定于2008年11月18日至22日举办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的2008·第二届中国专利周。本届专利周主会场设在江西省南昌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2007年,,在全社会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和积极配合下,我局在全国范围内成功主办了首届中国专利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市场的发展,促进了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对支持各地创新型省市建设和整体推进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要继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深化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加快推进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尽快实现自主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此,我局将继续举办中国专利周活动。

二、参与范围

已建立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省区市要按照中国专利周的统一部署,组织本地区的专利周活动,专利展示交易现场活动可主要依托所在地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承办;鼓励具备条件的计划申报建立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地区,特别是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和工作示范城市的省区市,积极组织专利周活动;其他省区市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此次活动。

三、领导和组织

本届中国专利周设立由我局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领导等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并设立组委会秘书处。委托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在我局和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办中国专利周会务工作,包括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工作座谈会、主会场开闭幕式等活动。

各有关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认真筹备、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配合,开展好中国专利周的活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中国专利周是新形势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按照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主题精神,从战略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办好本区域专利周活动作为新时期推动本区域知识产权市场快速发展,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策划好活动方案,积极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本届中国专利周主要由有关省区市依托所在地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及社会有关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同时异地举办活动,聚零为整,形成一个组织方便、资源节约、参与便利、切实有效、服务社会的专利周整体活动。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围绕中国专利周主题,确定本区域专利周活动主题。在策划本区域专利周活动方案时,要充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充分体现特色性、公益性和专业性,努力使该活动低投入、高效益。同时,要注重体现活动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和相关单位重点组织好现场专利展示交易专题活动,开展好网上专利展示交易及围绕专利展示交易进行的一系列其他相关特色活动。

四、筹备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的要求,安排好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以转发本通知,切实加强所在地区专利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把专利周活动办成在本地区具有更大影响力、辐射力的重要活动,以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对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求,开展本系统专利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五、相关支持措施

我局将大力支持各地专利周活动的开展,对活动组织好、成效大、影响广的省区市,优先支持其承办下一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专利周工作,争取政府及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建议专利周活动举办地政府在活动专项经费、场地、人员、信息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并支持社会各界、公众和专利发明人赞助、支持和参与专利周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向相关专利周组委会提供专利项目,参与展示交易活动;鼓励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中国专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