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一中院对上海世博会丹麦馆涉及的专利侵权诉讼作出判决

发布时间:2019-08-10 20:07:15


  上海子站讯 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上海世博会丹麦馆涉及的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丹麦馆建筑物的技术特征与原告王某专利技术特征并不相同,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0年10月,正当上海世博会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客前来参观之际,以人鱼雕像著称的丹麦馆却遭遇了一场侵权诉讼。一名北京籍男子以丹麦馆建筑物落入了其“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为由将丹麦馆与承建单位告上法庭。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名称为“高架立体建筑物”的发明专利权,该专利申请日为2004年4月19日,专利号为ZL200410033851.2。王某认为世博会丹麦馆建筑物落入了他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因此把丹麦馆和承建丹麦馆的中建八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丹麦馆停止侵犯自己的“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权,赔礼道歉,并在丹麦馆建筑物上标明王某的姓名和专利标识,丹麦馆和中建八局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75万元。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丹麦馆建筑物的技术特征与王某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王某此前还曾以相同理由起诉法国馆侵犯其专利,亦被判决驳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