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两年专利申请13128件

发布时间:2020-06-05 12:28:15


  2009年12月29日,福建泉州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创建期限从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两年的创建时期内,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泉州知识产权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两年专利申请13128件。

  2011年,泉州将泉州市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提高到8万元、5万元和2万元,并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和福建省专利奖的项目给予相应奖励。泉州还出台规定,加大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地区)专利授权以及各类试点示范载体等的扶持奖励力度。创建期间,全市共受理专利申请资助2285件,发放资助资金135.75万元。同时,各级财政和各企事业单位加大投入,市本级财政共投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500多万元。

  在培育知识产权工作载体上,泉州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目前,泉州共有8家企业入选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3家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泉州还积极指导和推动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并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截至目前,全市有21家企业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共获得贷款金额6.569亿元。如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驰名商标“中宇”质押获得2.9亿元的贷款额度,成为目前福建省最大额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贷款。(记者彭斌,通讯员傅捷峰、陈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