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后如何办理恢复

发布时间:2019-08-28 20:46:15


  实践中,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不仅会出现专利权无效的情形,还有可能会出现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况,那专利权终止后如何办理恢复?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终止后如何办理恢复

  在我国专利权终止后恢复的办法:

  1、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2、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

  二、 专利权终止后怎样恢复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三、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符合规定的放弃专利权声明被批准后,专利局将有关事项在专利登记簿上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专利权终止后如何办理恢复”的相关知识,您可以按照小编介绍的方式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