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间接侵权认定主要依据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3 12:17:15


  法律对商标专利权的保护从制定的一些制度来说,表现的越来越重视。人们对于商标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浓厚。侵犯商标专利权肯定是要得到法律的制裁的,那么,商标间接侵权认定主要依据说明是什么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商标间接侵权认定主要依据说明

  (一)商标间接侵权的一般条件

  共同侵权行为是商标间接侵权的重要法律基础,而商标间接侵权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其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的复数性。所谓主体的复数性主要是指2人或者多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加害人,但并不存在雇主与雇员以及其他可代替性的关系网。

  2.意思联络或者行为关联。针对共同侵权行为中涉及到的商标间接侵权法的主观状态,相关法律工作者提出了主管说、客观说和折中说三个观点。所提出的主观说的主要内容是共同侵权行为组成的重要条件为各个行为人主观的意思联络。如果数个行为人并不存在任何“必要共谋”的加害行为,如:事先策划、分工等意思联络,这些并不会形成共同侵权行为;主导客观说的人士提出,对于需要保护的受害人,如果仅仅要求各个被告人相互间保持意思联络,便会让受害人陷入有难无偿的危险境界,这样不管从任何角度分析均不符合要求。因此,所有加害人之间并不需要具备意思联络,只需要多个人行为在客观条件下发生统一的损害结果,这便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折中说在应用的过程中主要是从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共同侵权行为。一般从主观说方面来分析,不同的加害人都存在着一些过错行为,或者出现有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当并不要求具备共同或者故意方面的联络。对于出现的过错行为存在一部分的相同和相似特点;从客观方面入手分析,所有包含的加害人行为都存在必要的联系性,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整体,而这也是发生损害的必要因素。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是折中说。

  3.结果的统一性。结果的统一性主要是指发生的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结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一般情况下,结果的统一性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各个行为整体属于相同的个体,而遭受民事权益侵害的属于一个类别或者相同类别的范畴,其出现的后果在某一种意义上不存在独立的个性;二是出现的共同侵权行为与导致的后果存在紧密的联系。

  (二)商标间接侵权的特殊要件

  在当前实际社会中出现的某些商标侵权和各种商业不正当的竞争事例,一些法律法规无法对其进行明确的判断。对于间接侵权行为概念,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直接侵权行为。相关法律研究者针对商标间接侵权行为成立时是否伴随直接侵权行为连接提出了两个观点,即从属侵权说和独立侵权说。一般情况下,对于从属侵权问题,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以直接侵权行为为主要前提条件。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讲,如果不成立直接侵权行为,则更不存在间接侵权行为,这两者共同构成侵权行为。独立侵权说这个观点主要是指一般法律法规规定的间接侵权行为的主要目标行为是为了让享受的权利得到更加完全的保护,所以当商标间接侵权行为被判定时并不需要思考某种直接侵权行为的出现。目前国内司法实务界都共同认定的一种观点为:间接侵权行为以从属说为主要原则,以独立说作为其例外条件。本文认为,在普通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事件中,往往不会存在缺少直接侵权行为而存在间接侵权行为的基本情况,因此便认定间接侵权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条件便是具有直接侵权行为。其中,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的说法应该是相互联系的,如果缺少直接侵权的事实便不存在间接侵权。另外,我们可以从国内针对间接侵权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间接侵权通常是为直接侵权发生给予帮助或从一定角度上提高直接侵权损害的后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因为某些利益关系而给其他人的直接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所以,间接侵权行为如果要成立,必然会和直接侵权行为紧密相连。

  2.间接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间接侵权通常来说囊括了引诱侵权以及帮助侵权两种,在通常情况下的侵权责任之内,帮助侵权的构成要件一般是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人直接侵权的主观意图,换句话说即是已经清楚知道他人行为存在侵权而依旧给予其实质性的帮助,从而构成帮助侵权。所以笔者提出,可以在知识产权法律中规定独立的间接侵权民事责任相关的规定,同时能够结合间接侵权人自身所造成的过错和在这一侵权过程中对直接侵权所起到的帮助作用来认定间接侵权中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样一来便较为合理。

  二、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是在具有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含义,分述如下: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商标侵权应有损害事实发生

  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害既可能是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有因果关系

  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即直接侵权),还包括了间接因果关系(即间接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这种划分更多的是学理上的分类。

  三、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新刑法第三章第七节用了三个条文对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做了详尽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商标间接侵权认定主要依据说明这个问题。关于侵犯专利权赔偿这回事,还是要慎重,不可有半点马虎,做到更全面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同时也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