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期限的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9-08-25 09:17:15


  知识产权当中对于商标权也有专门的详细规定,比如商标权注册条件,商标权保护期限以及保护范围等等,对于这些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通过对法条的解读,理解里面的深层含义,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商标权保护期限的法律依据

  一、商标权保护期限的法律依据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得多。

  1、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三、商标权人的权利

  1、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3、独占权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4、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对于现实生活中的相关做法以及支持的根据都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因此对于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法律也是有明文规定的,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商标权保护期限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