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4-06 07:53:15


  我国法律将管辖分为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等等类型,在特定情形下,,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移送管辖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移送有管辖权,。,,不得再自行移送。”

,告知原告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

  二、

审判。,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

  三、

  (1)应当移送。、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请求移送。,:①重大、复杂案件;②新类型的疑难案件;③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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