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准许网上擅自转载小说 作者状告"南京掌门"
发布时间:2020-05-04 07:23:15
起因:未经作者许可擅载小说
家住吉林省的丁先生诉称,是小说《小心女人》一书的作者,并在吉林省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该书由珠海出版社于2005年5月出版。而南京掌门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他许可,擅自在所属网站百阅网(http://www.byread.com)上以《被女人玩弄》为名刊登并供用户下载该书内容,且未支付报酬。此外,同济大学所属网站在其BBS论坛上也擅自转载和链接了南京掌门科技有限公司登载的该作品内容,经丁先生通知后仍未删除。
丁先生认为,由于掌门公司和同济大学的行为侵犯了他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且主观过错明显,遂将上述两单位列为被告,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要求掌门公司在其网站首页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9,000元。
审理中,同济大学删除了网站上的涉案文字,丁先生遂放弃了对同济大学的诉讼请求。
庭审:网站审核责任引发争议
在上午的庭审中,掌门公司辩称:涉案作品是该网站的用户上传,网站在“用户注册声明”中已告知用户上传时不得张贴任何侵犯版权的材料,,其他内容并不审查。网站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在丁先生起诉后,也已在网站上删除了该作品,故网站未侵犯丁先生的权利,不同意丁先生的诉讼请求。
而原告丁先生则认为,网民上传作品后,在百阅网的网页上并不能立即找到上传的信息,而是经网站审核在几天后方能显示。网民上传涉案小说只是投稿的行为,至于是否予以发布,主导权在网站,故掌门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合议庭表示将在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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