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出庭通知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9-08-19 03:04:15
在刑事案件的定罪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是没有证据就不能进行定罪。很多时候除了物证还需要证人。证人的出庭有相关的出庭通知书。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证人出庭通知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证人出庭通知书怎么写
出庭通知书
(××××)……民×……号
×××: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通知你出庭作证。你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3、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5、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直接询问,是证人的义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作为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谓“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因此,,才能免予出庭作证。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民诉证据规定》明确规定其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要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能证明案件的事实。
三、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要求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证人不得出庭作证,。”按照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为说明和印证己方主张,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申请书和证人名单,。
2、,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需提示注意的是,依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并且,,会事先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证人出庭通知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如果证人在法庭上作伪证的话,是会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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