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发布时间:2019-08-05 16:14:15
为进一步营造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氛围,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10月28日,天津市红桥区召开2011年度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
会议对上年度的专利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红桥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推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今年以来,在全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形势下,红桥区采取五项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费给予与市局等额的资金支持。对企业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的首件申请给予一次性0.1万元奖励。对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万元,对授权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资助0.2万元(包括企业法人代表的非职务发明)。二是支持企业申请国际专利,对企业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或处于申请阶段、尚未取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按市知识产权局给予资助总额的50 %资金支持。三是对入选天津市的重大发明专利项目,按市知识产权局给予资助的50 %资金。四是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五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会议对上年度的专利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红桥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推广、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今年以来,在全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形势下,红桥区采取五项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费给予与市局等额的资金支持。对企业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的首件申请给予一次性0.1万元奖励。对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万元,对授权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资助0.2万元(包括企业法人代表的非职务发明)。二是支持企业申请国际专利,对企业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或处于申请阶段、尚未取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按市知识产权局给予资助总额的50 %资金支持。三是对入选天津市的重大发明专利项目,按市知识产权局给予资助的50 %资金。四是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五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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