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到期专利谋农药创新

发布时间:2019-08-26 15:41:15


  当我们为一日三餐的健康安全而隐隐担忧时,可曾想到农药的安全性能问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5年,在中国将有46种国外农药专利到期。如何巧用这些农药促进企业发展和更环保的农药新品出现引起各方关注。

  近日在上海召开的2011年农用化学品亚太峰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副部长张伟波建议,我国农药企业要抓住机遇,利用即将到期的农药原药专利,通过合法的“仿中学”、“学中创”,走一条仿制、仿创、完全创制的发展之路,进一步提升我国农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也在稳步提高,品种也正在不断增加。”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我国农药企业数量也较多,共有生产企业1800多家,其中,原药生产企业为500家。但销售额超过10亿的农药企业仅10余家,主营业务为农药的上市公司也仅有18家。”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日前出台的《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农药原药生产能力超过200万吨,制剂生产能力超过500万吨。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农药产业集中度较低,布局分散,规模较小,至今尚没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前20家大企业占总产量比重只有30%左右。”该负责人表示。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农药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仍较为薄弱,绝大多数农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到1%。我国独创的农药品种只有27个,重要的农药品种基本为国外大公司所拥有。

  对此,张伟波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985年至2009年间,我国已拥有农药专利7253件,其中属于国内申请人的有3950件。近年来,国内提交的农药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多,在2010年的农药专利申请中,国内农药公司达到1400多件,而国外公司仅为300多件,国内农药专利申请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国外。尽管数量上增长迅速,但在质量上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国外的农药专利多为农药原药等核心技术,而我国的专利则集中在农药混剂、农药剂型等外围技术方面。另外,我国农药企业创新能力较弱,在国内已获权农药专利总量中,大部分专利由自然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拥有,企业所占的比重只有20%。更应值得注意的是,在专利平均维持年限方面,国内农药有效专利仅为6.87年,低于国外的10.64年。

  巧妙运用任重道远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我国一些农药企业逐渐认识到专利的重要性,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农药新品研发能力增强。在农药混剂专利申请方面,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等大型制剂企业,在某些品种农药上拥有的专利数量甚至已超过世界6大农化巨头。

  “在2015年陆续到期的46种农药专利中,包括杀虫剂14种、杀菌剂16种、除草剂15种、解毒剂1种。如果利用好这些专利,对我国农药企业将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张伟波表示,新农药创制周期长、投资大,并且成功率较低,对科研团队水平要求也高,这些客观因素使得国内农药创新任重道远。如果能充分利用到期专利进一步创新,可以降低研发的投入和风险。他建议,我国农药企业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在“仿中学”,在“学中创”,在学习中不断锻炼自己的研发团队,走一条从仿制到仿创再到完全创制的道路。

  同时,张伟波也提醒国内农药企业,虽然国外的农药原药专利到期,但一个农药品种,通常还会有一系列相关专利保护。要注意规避对其他相关专利的侵权风险,对自己的创新成果及时获得专利保护。“这就要求国内农药企业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制定自己的专利战略”张伟波说。(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向利 实习记者 陈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