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科技创新产出的重要指标
发布时间:2019-08-25 01:40:15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这是我国首次将专利统计指标写入五年规划纲要,充分反映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心,更反映出我国对知识产权在促进创新、保障创新方面认识的深化。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的提出,丰富和完善了科技创新能力指标体系。“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是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传统指标,但仅局限于科技创新投入,无法反映科技创新产出情况。如今,“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专利指标,正是衡量科技创新产出的一个重要指标。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的结合,有效克服了科技创新指标的单一和失真。同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专利指标的提出,反映我国现在和今后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投入的产出绩效。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的提出,有效实现了专利数量指标与专利质量指标的统一。首先,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摒弃了传统的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指标,以专利拥有量为指标,消除了专利有效维持期短而带来的弊端。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我国年度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百万件,达到122.2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39.1万件,居世界第二位。但数据同时显示,在我国的发明专利中,国内发明专利的生命周期多为3至6年,有效期低于5年的达53.3%,超过10年的仅有4.6%。其次,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区分了3种专利,以发明专利为指标,反映了对专利质量的注重,消除了专利结构失衡的问题。从专利本身所能体现的创新价值来看,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发明专利无疑最具创新性和价值性。目前,我国专利结构失衡问题尽管已有改善但仍需继续努力。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维持有效的3种专利共计249.6万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共计62.7万件,仅占有效专利总数的25.1%;有效实用新型专利为98.2万件,有效外观设计专利为88.7万件,两者占有效专利总数的比例高达74.9%。再次,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摒弃了传统的专利总量指标,采用人均指标,揭示了我国人口数量庞大所隐藏的人均指标偏低的问题。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3万件,位居世界第三。但2009年我国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约为1.2件,而美国同期为32.1件,日本为94.4件,这充分说明专利总量指标与专利人均指标尚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其实质意义和最终目标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的目的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增加社会总财富。因此,就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意识,使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真正落实到创新的全过程中。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的提出,具有明确的针对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切实的可行性,必将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确立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奠定基础。(知识产权报 作者 许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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